临川区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区纪委监委机关领导干部和各室(办、组)负责人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及时总结、部署、推进各项工作,提高会议和工作效率,特制定中心组会议学习制度。 一、会议名称 临川区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中层干部会。 二、会议时间 每周一下午3:00(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 三、参会人员 1.两委班子成员;2.机关各室主任;3.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4.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四、会议地点 702会议室 五、分组情况 参会人员分三个学习小组: 第一组:何剑辉(组长),成员:张福华、刘秋林、陈满兰,杨 民、黄秀珍、章 兰、刘 瑜、杨 清、何 军、陈祝贤、何育容; 第二组:邓保良(组长),成员:全文琴、牛 军、龚宝清,乔 锟、戴 雨、吴开和、陈 瑶、林 昕、尧淋波、毛文林、刘晓伦; 第三组:徐达俊(组长),成员:邹细华、徐志勇、郑庆云、饶志刚,曾红英、刘爱武、徐丽华、黄伟祥、冯前旺、余志建。 说明:以上分组依据班子分工,如分工和人员有变,以调整后的分工为准。 六、会议主持 会议由三个组长轮流依次主持(主持人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委托本组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七、会议议程(内容) 1.主持人安排人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重要会议精神、重要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文件要求及上级通知等;2.主持人在本组人员中安排2-4人进行研讨或交流;3.两位分管副书记按照分工小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工作;4.每逢月初由主持人定期通报上月工作情况;5.主要领导讲话。 八、会议通知 主持人每周五确定好下周一会议的具体内容,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在“区纪委监委微信工作群”告知参会人员。 九、定期通报 每逢月初,由主持人通报机关各室和干部上个月工作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制作《月通报表》,各室每月30日前务必将需要通报的情况告知办公室。包括以下内容: 1.全区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含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案管室);2.信访件办理情况(含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信访室);3.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巡察办);4.作风及各类督查情况(党风政风室);5.宣传、信息、调研上稿情况及学习强国干部得分、全区排名情况(宣传部);6.机关干部借用到省市办案、巡察及抽调基层纪检干部情况(组织部);7.机关干部上下班、请销假、参会等遵守纪律情况(干部监督室);8.违纪款收缴情况(办公室);9.工会及党支部活动情况(办公室);10.其他需要通报的工作。 十、交流发言 每次会议安排2-4人围绕政治学习,纪律审查、政治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交流发言;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原则上参会人员每半年至少发言1次,全年交流发言不少于2次。 十一、有关纪律 1.会前签到由干部监督室负责;2.原则上不能请假,确需请假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干部监督室备案;3.会议期间禁止接打电话,重要电话需要接打的会议室外接打;4.会场保持安静,手机调静音;5.会议室禁止吸烟。 十二、其他要求: 1.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2.根据需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3.所有参会人员做好个人会议记录,安排了研讨交流发言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书面发言材料会后交干部监督室留存。 以上制度自2020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 2020年中心组学习会预安排表 主持人 | 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3点) | 何剑辉 | 3月2日,3月23日,4月20日,5月18日,6月8日 6月29日,7月20日,8月10日,8月31日,9月21日 10月19日,11月9日,11月30日,12月21日 | 邓保良 | 3月9日,3月30日,4月27日,5月25日,6月15日 7月6日,7月27日,8月17日,9月7日,9月28日 10月26日,11月16日,12月7日,12月28日 | 徐达俊 | 3月16日,4月13日,5月11日,6月1日,6月22日 7月13日,8月3日,8月24日,9月14日,10月12日 11月2日,11月23日,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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