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乡进行了全面巡察;2019年5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到我乡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明确的整改要求。乡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于2019年5月12日及时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情况,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迅速启动巡察问题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我乡党委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要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部署,研究落实。 5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立即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乡公开办事栏上张贴向社会公开。5月12日,又召开乡党政班子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落实到人到岗,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同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红红脸出出汗,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得到彻底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乡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陈卫龙任组长,乡长吴江民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万河清、乡纪委书记余志建、党委委员邹振华、赵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口各室负责人、全体村书记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乡党委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紧紧围绕六个方面二十八个主要问题和三条巡察意见建议,列出问题销号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经过共同努力,六个方面二十八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总体整改工作取得了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1)规范了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细则程序发展,没有按规定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的,乡党委坚决不予审批经。 (2)进一步完善了入党材料,查漏补缺,核实有关情况。 2、“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纠正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的情况,立行立改。 (2)各支部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填写会议记录,加大整改力度 3、个别村委会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1)青坑村“两委”换届,村支部增设一名支部副书记,青坑村“两委”限额6人,超配1人。 (2)乡党委会研究,停发青坑村支部委员陈院根同志的工资。 4.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一、经核实查询火化证等原始凭证,截止2018年11月,我乡共火化死亡人员11例。对大田村原村主任曾海良父亲死亡未火化情况,纪检已处理。 二、严格执行临殡改办【2019】2号文件精神,成立绿色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至4月1日起我乡所有死亡人员全部火化并进公墓。目前1-5月份我乡火化率为39.9%,全区第七名。 三、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全乡各村都张贴悬挂绿色殡葬标语。定期在乡、村干部大会上传达绿色殡葬精神。 四、完善监督举报制度,死亡人员第一时间由村干部上报,乡开具火化证明,乡村干部监督执行到位。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虚列项目工程款用于列支隐性“招待费”支出的问题 2016年8月25日对原桐源乡党委书记、原桐源乡乡长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自2016年9月份以后不再存在不正常的开支和虚列项目工程款。 2.食堂开支监管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乡机关食堂除聘请一厨师和一洗刷工外,要配齐采购员、管理员、帐目员,每天由采购员填好采购清单,交管理员复核所购物品,签字确认后再交帐目员做帐。此三人不得重复职责,认真负责,各司其职。 (2)乡、村干部每日用膳表附采购清单,干部用餐签字由食堂管理员监管督促。 (3)来客用餐由分管领导填写事前审批单(注明事由、来客人数、姓名、单位、级别及陪客人)交食堂管理员落实用餐,接待严格按规定执行。 (4)乡食堂来客报账菜价下调10%。乡干职工及村干部用膳报账按乡政府规定标准进行,由食堂管理员负责监管。 3.自然灾害救助款发放不规范,报账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1)以上涉及问题均为2017年前,纪检机关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对自然灾害救助款,严格按照受灾人申请、上户核实、村民大会表决、公示,乡政府班子会研究、主要领导审批等相关流程手续,实行专款专用。对资金发放情况实行,经办人、审核人、财务负责人签字,严格按照相关手续办理。 4.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乡经管站监管不严的问题 一、加强“三审三议”制度监管,监管意见由纪检、分管领导、分管合同领导、分管村级财务领导不同人员签字,村委会由相关会议记录,涉及工程项目需各相关领导一同实地核实才能签字。 二、完善工程项目报账手续,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落实责任人。事前需做预算图纸,大于3万元以上项目需要招投标,事中分管领导、驻村班子全程监督工程质量进度;事后现场验收需人大、纪检、驻村片长、分管领导至少3人以上签字;超过10万项目原则上要财政评审。 三、加强报账手续监管,完善报账手续,完善村级各项支出标准。 四、定期由乡纪检、财政所、经管站联合开展村级报账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 5.村级招待费支出不规范,报账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一、乡纪检介入,对招待费过大的郑坊、大田村相关干部进行约谈。 二、经管站完善招待费报账标准,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我乡所有村委会2018年后取消招待费科目,各村委如有干部下乡一律在村中自行买菜做饭,吃工作餐,报销开具统一的伙食单,标准按50元/人。 三、经乡党、政班子会专题研究,2019年起,大村(2000人以上)年伙食费支出原则上不能超过1.5万元,小村(2000人以下)年伙食费支出原则上不能超过1万元。 四、乡经管站加强监督,实行按月报账制度,对每笔伙食费单据严格审核,并结算全年伙食费用总额,符合要求给以报销。 6、部分村费用报账时同跨度过长的问题 一、乡经管站至2016年起实行按月报账制度,村委会当月开支实行当月报账制度。对报账时间与产生费用时间相隔6个月以内才予以报账。 二、经乡党、政班子会研究,至2019年起对产生费用时间与报销时间超过一年的,不再予以报账。 三、加强对各村报账员,特别是新上的报账员业务培训,并形成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培训,学习最新的报账制度及项目工程相关手续,熟悉财务报账手续。 7、少数村购买物品、支付费用报账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一、对发现的以上问题,经管站查找原始凭证核实后,通知岭西、青坑、新塘村报账员补齐相关明细,村干部签字确认。 二、经管站加强管理,规范报账手续,完善“三审三议”财务制度。并对历年报账单据自查,对发现遗漏的单据或明细要求村报账员补齐。 三、加强对各村报账员,特别是新上的报账员业务培训,并形成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培训,学习最新的报账制度及项目工程相关手续,熟悉财务报账手续。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个别村千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的问题 2018年2月11日已对熊广辉(原党溪村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并成立整改方案杜绝以上事件发生。 2.少数村干都违规申领涉农补助资金的问题。 2017年9月18日已对刘国辉(原圳口村支部书记)批评教育,2017年分别已对吴盛发、高和顺、陈院根进行谈话函询,并对周小明套取资金进行批评教育,并成立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 ,杜绝以上事件发生。 3、少数村干部虚报工程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 (1)2017年9月1日已对刘国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7年9月20日已对乐辉根诫勉谈话; (3)落实整改方案,杜绝以上事件发生。 (四)脱贫攻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基础工作不够完善的问题 (1)开展培训会议讲解“一证两册”内容填写规范及签到要求,做到及时认真填写帮扶日志; (2)安排各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帮扶干部及时跟进完善贫困户档案资料,并及时补齐部分缺少的帮扶资料; (3)告知部分村做到扶贫手册到户,及时上户核查贫困户相关收入数据; (4)把公示牌按要求公示到室外并保证公示内容的准确性及真实性; (5)将贫困户家中的2018年收益确认表及“三保障”表按照要求张贴上墙。 2.扶贫政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安排乡村干部对帮扶措施进行深入了解学习,积极宣传就业扶贫和小额贷款扶贫政策; (2)医保所及时排查跟踪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报销情况,防止过度医疗; (3)积极贯彻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以及10度电减免政策; (4)排查残疾人生活补助情况,做到应补尽补; (5)落实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保证无房户按时入住。 3.扶贫资金监管不够规范的问题。 (1)严格按照扶贫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有序推进扶贫项目开工前、中、后期的建设,明确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以及完成质量; (2)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结余的扶贫资金已及时退还; (3)对建房面积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管控,坚决防止超标准建房。 4、识别不精准,存在错评、漏评的问题。 (1)及时清理“四类人员”,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及动态调整,已清退党溪村熊春祥; (2)已将桐源村2组付金花、熊金龙及水源村岭下组万水香纳入精准扶贫,做到精准识别。 5、落实扶贫政策存在偏差的问题。 (1)严格把控贫困户住房安全住房条件; (2)严格按照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执行工作; (3)桐源乡中小学应按照实际情况发放贫困生补助。 (五)扫黑除恶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宣传力度不大,政治敏感性不高的问题。 (1)加大宣传力度,每个自然村都写两条永久性标语,并挂一条横幅。 (2)乡扫黑办针对村委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马虎应对现象,进行督查,完善会议记录等。 2、举报线不多,摸排力度不够强的问题。 (1)结合大力宣传工作,进行入户调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鼓励群众参与,举报。 (2)增设“扫黑除恶”举报箱。 3、部门协调不畅,联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加强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特别是联合派出所对涉黑涉恶势力进行打击,纪检部门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深挖。 4、刑事案件连发,社会稳定存隐患的问题。 (1)加强辖区隐患纠纷排查,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对辖区内有暴力倾向的人员进行排查,并对其有针对性的稳控; (3)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人员,震慑犯罪分子。 (六)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进行查处,该谈话提醒的谈话提醒,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 (2)利用好第一种形态,制定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 2、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1)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查处; (2)制定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 3、作风不够严实,签到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对张长春、万河清等同志及时进行约谈和处罚; (2)加强乡干部规范管理办法。 4、请假现象较多,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1)印发加强乡干部规范管理办法 ; (2)对何秀英诫勉谈话。 5、部分村干部选任后却不在岗的问题。 (1)对吴美娥诫勉谈话; (2)加强村干部规范管理办法。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 区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对我乡全体干部的思想产生了极大的震撼,也在全体干部当中产生了积极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全乡的问题整改工作。从目前来看,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责任措施,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1、切实加强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新发展理念,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工作部署现象发生。 2、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财务制度、公务接待、食堂管理、公车管理等制度,规范机关食堂物品的采购,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程序,杜绝财务方面虚假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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