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18日期间对临川区高坪镇政府进行了巡察,并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六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高坪镇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工作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区委开展巡察工作,既是区委对区高坪镇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也是对高坪镇政府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全面“体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高坪镇党委态度诚恳,全面接受。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高度重视,压实领导责任 高坪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之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陈勇国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敏辉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查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党委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见成效还须推进的整改方针。 (二)周密部署,抓实责任分解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高坪镇党委经常与区委第二巡察组沟通衔接,多次召开党委会和调度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巡察问题清单,经党委讨论形成了《高坪镇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各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镇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担当,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过两个月的共同努力,23个问题已有22个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切实加强抓党建促发展的观念,凝心聚力,强攻弱势,不断夯实基层党建根基,全面提升党建水平。一是在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做好统筹谋划,做到底数清、方向明,并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履行发展程序,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切实增强发展党员的纪律性、严肃性;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不抓发展党员工作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机制,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遵循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不规范、不严谨 一是对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进行规范,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分别召开对应会议,并安排专人专本记录会议内容,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会议有记录,事事有据查,责任清晰化;二是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杜绝主要领导个人决断或少数领导小范围以碰头会、协商会等非规范形式决定代替;三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主要领导不搞“一言堂”,不首先发言定调,在会议中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切实达成集体决策、形成共识的要求。 3.整顿基层软弱涣散组织工作效果不明显 根据荷垅村村级活动场所现状和工作需要,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简朴实用的原则,拨出款项用于购买办公桌椅等,同时对该村村级活动场所加强指导、加强管理、加强督查,切实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使其充分发挥凝心聚力、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平台作用。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其他村级活动场所建设。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坚决把好民主生活会材料关、批评和自我批评关,真正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加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对各支部执行情况定期开展检查,使各支部在思想层面上高度重视起来,同时鼓励各支部学习教育方式探索创新以提升理论学习、政策学习的质量。 2.农村党建工作弱化 一是建立健全支部书记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机制,定期安排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并要求各支部在“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二是做好入党材料审核工作,安排专人加强党员档案填写工作的指导,并对党员档案及时整理归档;三是要求各支部指派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工作,并切实加强业务工作指导。 3.选人用人和人事管理不规范 在今后选人用人和人事管理工作中,坚持以党委会形式进行,并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选拔干部,切实执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工作流程。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1.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偏差 一是明确“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二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将谈心谈话制度抓落实,及时发现分管部门存在问题;三是镇纪委加强执纪,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2.日常财务管理不规范,风险防控意识差 一是对我镇库存现金立即清零。二是在收入方面,今后不论单位或个人缴交各种款项,分清资金性质,凡属政府收入的一律由缴款人直接缴款至镇财政设在区核算中心的账户。对以前滞留在村级财务账上的政府收入资金,责成经管站核清,将滞留资金及时上缴至镇财政设在区核算中心账户。三是今后在财务中遇到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时,严格按照镇党委“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执行,对于扶持企业奖励资金全部拨付至企业单位账户。四是在财务支出方面,严格执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所有支出发票,都要必需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发票中未注明明细项目的必需有明细附件方可报销;需要开具正式发票的支出,必需提供正式发票方可报销;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需依照《临川区项目管理条例》执行,必需有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验收决算清单或决算评审等方可报销。五是加强资金安全管控意识。今后,任何个人都不得经手现金收取,镇所有收款都由缴款单位或个人直接到银行部门将应缴款项按缴款类别缴交至应缴交的账户中,以免造成公款私存现象,降低财政资金管控风险。六是对集体资产租赁不规范,出租资金收缴不力的问题。责成分管财务及分管企业的领导组织财政、经管等部门人员,对镇所有集体资产出租情况、租金收缴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该规范的规范,该清收的清收。七是关于个人借款缺乏事后监督的情况,责成分管财务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个人借款进行清理,查明欠款原因,该理顺关系的理顺关系,该归还的归还。八是对惠农资金存在风险的情况,要求民政、计生、农业、林业、建设等相关部门在今后上报惠农资金补贴资金时,要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办事,防止出现“拿回扣”、死人享受惠农资金、套取惠农资金补贴、不符合政策享受惠农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降低惠农资金管控风险。对以前发放了的各种惠农补贴资金,财政、民政、计生、农业、林业、建设等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看是否存在“拿回扣”、死人享受惠农补贴资金、套取惠农补贴资金、不符合政策享受惠农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如存在,则该追缴的追缴,该立案的立案,决不姑息。在今后财务管理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防控,举一反三,坚决杜绝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3.村级财务和“三资”监管不规范,制度落实比较差 一是将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将全部纳入村级账务进行管理;二是我镇在2017年制定了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高府发《2017》22号)文件中规定。各村全年伙食费上限标准,我镇将严格按此文件执行;三是对各村严格执行劳务支出的上报流程,即本月初上报上月本村发生的实际劳务支出,并由农村工作组组长及分管“三资”的领导核实、签字放经管站存档,并以此作为报销劳务支出的依据;四是加快对所有项目的项目评审,待财政评审报告一出,立即拨付资金;五是坚决杜绝村级违规收费现象,2018年,我镇各村未发现有向农户违规收取建房费的事情,只有镇政府拨付给各村的”两违”工作经费。在今后村级财务管理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防控,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村级财务和“三资”监管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4.村级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风险隐患大 一是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二是是对已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财政决算评审,完善报账手续,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三是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彻底清查,发现重复列支行为,追回重复列支工程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四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支出程序,镇财政分三次拨付项目资金:已开工项目预拨付30%作为启动资金,完成项目建设总工程量80%再预付40%项目资金,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30%资金。 5.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违规挪用现象 一是加大对扶贫项目的核查,确保扶贫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二是以后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救助,确保专款专用,杜绝用于群众治病和救助困难家庭;三是杜绝专项资金滞留现象,及时将各类款项及时发放到位。 (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慢作为,效率低下 一是督促2017年、2018年新农村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已完成项目验收的项目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对已竣工的扶贫和新农村建设项目要加快财政决算评审,完善报账手续,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三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报账管理程序并执行,镇财政分三次拨付项目资金:已开工项目预拨付30%作为启动资金,完成项目建设总工程量80%再预付40%项目资金,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30%资金;四是督促借款人尽快归还个人借款。 2.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 一是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需依照《临川区项目管理条例》执行,必需有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验收决算清单或决算评审等方可报销;二是对集体资产租赁不规范,出租资金收缴不力的问题,责成分管财务及分管企业的领导组织财政、经管等部门人员,对镇所有集体资产出租情况、租金收缴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理清情况,该规范的规范,该清收的清收。 (五)扫黑除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委重视不够 配齐扫黑除恶办公室设施并对相关费用实报实销,每月对村级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责成樟溪村、老赵村立即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并对全镇所有村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2.扫黑除恶宣传力度不够 责成樟溪村立即改正,在全镇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微信、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途径积极宣传,营造一种浓厚氛围使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群众知晓率低 在全镇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微信、宣传单、通告、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途径积极宣传,营造一种浓厚氛围使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并就该项工作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六)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 一是组织人员成立督查小组,全面排查各村基层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包括上墙图表、户袋资料等,发现缺失的要求各村立即补齐,并在后期进行不定期排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二是与各行业站所及时进行数据共享,如低保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医保报销、耕地补贴等,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且在相关资料中得到及时、准确的体现。 2.工作作风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镇纪委监委立即采取行动,对帮扶不力、作风不实的帮扶干部启动问责机制,做好批评教育工作,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利用同级监管,严格要求帮扶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做实、做透;二是镇扶贫站注意加强对帮扶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向帮扶干部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提升其政策掌握和帮扶能力;三是镇卫健口及两所卫生院严格贯彻落实健康扶贫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村级卫生室运营、维护的监管,尤其是要合理安排医生坐诊,确保村级卫计室正常运作并为村民(尤其是贫困人口)提供及时、专业的医疗服务。 3.产业基础设施投入不够 一是对于已经在运营的产业扶贫项目,如东源村高产油茶种植基地等,继续做好产业扶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以确保产业顺利发展,在后期为贫困户实现长期、稳定增收;二是结合我镇和各村实际,尤其是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提供专业的产业指导,劝说其同时发展一些好实施、见效快的短期种养殖项目,如鸡、鸭、牛等养殖业,实现稳定增收。 4.没有严格执行脱贫退出程序 一是全面摸排全镇26个行政村已脱贫的192户贫困户的脱贫退出程序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公示程序是否标准规范,对于发现不齐全的,要求其立即补齐;二是镇扶贫站对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进行培训,重点讲解精准退出程序,对其中的关键点“两公示一公告”进行专项解释,确保其完全掌握,并在今后的脱贫退出程序中,加强指导和监管。 5.政策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镇扶贫站制定年度精准扶贫工作培训计划,将扶贫政策讲解作为重点安排授课和讲解,并严格参照执行,尤其是各行业站所的各项扶贫政策;二是镇扶贫站注意加强与各行业站所的联动,及时掌握政策更新、变化情况,对调整或者变动的政策内容,第一时间对帮扶干部进行培训,并要求其上户对贫困户进行政策宣传;三是不定期组织帮扶干部进行政策知识考试,以掌握帮扶干部对扶贫政策的知晓情况。 6.东源村(贫困村)扶贫项目进展缓慢 一是及时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倒排工序,将工作细化压实到人;二是增加施工队伍,合理安排多项目同时开工,做到全面开花,从而提高施工进度;三是落实原材料货源及提前采购,保证货源及时供应和合理堆放;四是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组织施工人员增加夜间作业和雨天作业;五是坚持每晚例会调度制度,分析当天施工进度情况,合理安排下步工作。 7.镇扶贫站建设还需加强 一是镇扶贫站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业务技能、政策掌握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扶贫部门组织的政策培训,并通过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政策掌握,以确保在帮扶干部遇到疑问的时候及时给予准确的答复;二是镇扶贫站制定年度精准扶贫工作培训计划,将扶贫政策讲解作为重点安排授课和讲解,并严格参照执行,尤其是各行业站所的各项扶贫政策;三是在人员配备方面,加强扶贫专干队伍的建设,已按照上级要求,达到每3个行政村配备1名扶贫专干的规模,同时,将工作所需的基础设备设施进行了补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下,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组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阶段高坪镇政府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和多方征求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高坪镇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要巩固,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抚州市临川区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94- 8469686;电子邮箱:fzlcqw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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