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纪发〔2014〕4号
关于转发省纪委、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抚北园区,温泉景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省纪委、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赣机发33号明码电报《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中共临川区纪委
2014年1月9日
江西省发电
发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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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纪委、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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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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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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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电 赣群组〔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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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机发 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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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监督检查
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纪委,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管各企业、省属各高校纪检组(纪委)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近日,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管理,坚决抵制会所中的歪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严重影响了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的危害性,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的内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通知》精神,教育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御“会所中的歪风”侵袭。严格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在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中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
二、依法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会所。一些私人会所违法设立、非法经营问题突出,侵占公共资源、危害社会治安、损害群众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深入调研、全面排查,集中力量开展会所非法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建设、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公共资源管理,坚决纠正将古建筑、旧居古宅等历史建筑和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资源改造成会所的行为。工商、食品药品、城市管理、环保、税务、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会所的管理,认真开展整治,严肃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会所,严厉打击会所内存在的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纪问责,严查干部出入会所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活动中,盯住党员领导干部,采取重点抽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刹住“会所中的歪风”。要铁面执纪,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威慑;对领导不力、查处不严,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强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滥用职权、违规审批,或者玩忽职守、监管不力,整治工作走过场,致使本地区会所违法设立、非法经营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省纪委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江西省纪委 中共江西省委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1月3日
抄送: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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