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勤廉临川”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纪委,街道办事处纪工委,温泉风景区纪工委,区委各部门,保留纪检监察机构的区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各室: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经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勤廉临川”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廉政书画、廉政公益广告、廉政摄影、廉政楹联、党员干部“读书思廉”征文等创作、征集活动。
二、作品规格
1、书法作品:主要内容为反腐倡廉的警句格言、廉政古诗词,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小于四尺整宣,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草书、篆书作品要附释文。
2、绘画作品:主要以执政为民、勤政爱民的古今廉吏、先进典型人物,或松、柏、梅、兰、竹、菊、荷等被文人墨客形式化、传统化的植物,或清新高雅、寓意深远的风景,能给人带来启迪和教育的作品为题材,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小于四尺整宣,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
3、公益广告作品:可以是图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但一定要突出教育性、警示性,公益广告图片作品不小于两尺,广播电视作品不超过40秒。
4、摄影作品:可以是人物、风景、纪实、小品等多种题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内容应突出“扬清风正气、建幸福临川”主题,积极、健康、向上,给人以美的享受。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照片,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等。
5、廉政楹联:要求内容健康、富有文学性和教育意义,能较好地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提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精神,反对铺张浪费、贪赃枉法和不正之风等。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廉政楹联以创作为主,也可以收集临川古今楹联作品。所收集作品要注明出处和释文。
6、党员干部“读书思廉”征文:稿件应为本人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廉政书籍和勤廉先进典型事迹,阅读典型警示案例、贪官忏悔等体会、心得和思考,字数在1500字左右。报送时须将纸质稿(用A4纸)和电子稿一并报区纪委宣教室。
三、截止时间
2013年4月10日。
四、征稿数量
1、各乡(镇、场)纪委,街道办事处、温泉风景区纪工委及所有区直单位可以依据本地特点,选送不同类别的作品。作品总数不少于2件。
2、全区正科级干部每人必须报送至少1篇“读书思廉”征文文稿。
3、区书法家协会负责创作书法作品20件;区美术家协会负责创作美术作品10件(其中廉政公益广告2件),书法作品10件;区书画家协会负责创作书法作品10件,美术作品10件(其中廉政公益广告2件);区摄影家协会负责创作摄影作品20件(其中廉政公益广告2件);区作家协会负责创作廉政楹联12件,搜集廉政楹联20件。
4、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辖管区直单位的作品收集工作。
五、相关事宜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勤廉临川”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认真组织创作、搜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专业艺术家、党政机关干部和普通群众的作品要有一定比例。
2、所有作品无须装裱,只在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3、作品须具有原创性(本地的廉政楹联搜集除外),一经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评资格。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作者提交作品参赛和参展,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规定。
4、活动具体联络人有:区纪委宣教室负责人徐强、区文联主席冯华辉。联系电话:8469717,邮箱:lcjwxjs666@163.com
六、评奖与展览
主办单位将从征集到的各类参赛作品中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对提供作品质量高、组织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将颁发组织奖。此外优秀作品将在本区展出,并推荐参加上级纪委的创作大赛。对于获上级奖励的作品,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中共临川区纪委
临川区监察局
临川区文联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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