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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文件

关于严格节日期间廉情监督的通知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3/4/11 17:52:18 点击量:

 

 

 

 

临纪字〔20134

 

 

关于严格节日期间廉情监督的通知

 

各乡、镇(场),各街办,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落实临发〔20131号《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和临纪发〔20132号《关于严肃纪律、切实规范公务消费的补充规定(暂行)》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严格规范全区党员干部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法定节日和特殊时段期间的行为,特通知如下: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节日廉情监督活动的有关要求,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法定节日和特殊时段期间,不要公款大吃大喝、同城相互吃请,不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格遵守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公车管理制度,不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不要违反规定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不要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以钱物为注的各类活动。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重要意义,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和事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真正做到敢抓、敢管、敢较真,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要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领导作风的改进带动机关作风的转变。

节日期间,区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形式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调查处理,并予以通报,同时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临川区纪委

 

临川区监察局

 

 

201342

     

 

 

 

 

 

 

 

 

 

  送:市纪委办公室,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中共临川区纪委办公室               2013年4月2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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