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三资监管” 服务农廉建设 抚州市临川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章菊华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一直是农村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2011年以来,在上级部门指导下,临川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统一部署,成立27个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顺利完成396个行政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工作,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有效防止了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控制了非生产性支出,避免了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临川区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打造平台。 主要抓好“三个落实”:一是落实机构。临川区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各乡镇党委也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政府组建了“一站两中心”,即:公共资源交易站、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经济合同审核中心,具体负责对村级财务、资产、资源的监管。二是落实人员。公共资源交易站、经济合同审核中心分别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各村公共资源交易和经济合同审核工作;村级财务核算中心配备2-4名专职人员,负责各村账务处理、资金及“三资”台帐管理工作。三是落实办公设备和场所。乡镇政府安排“一站两中心”办公用房,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档案柜、空调等办公设备。做到“八有”,即: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微机、有台帐、有制度、有业务操作流程图、有经费保障,使“一站两中心”真正成为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服务平台。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主要是严格把好“四关”:一是清查登记关。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清查、盘点,查清村集体资金、债权债务情况,按照清产登记表要求,对集体的每一项资金、资产、资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确保不重、不错、不漏,并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物相符,账实相符;二是群众参与关。在清理过程中,充分吸纳村民代表参加,进行资产评估和重估时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三是公示公开关。每个村在清查登记结束后,都在本村醒目的地方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上墙公开,进行二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审核建档关。对公示无异议的农村集体“三资”分别设置台账,一式二份,村和代理服务中心各一份,同时对2000元以上的资产拍照留存,通过清查建档,确保资金回“笼”、资产入账、资源上册。 三、建章立制,规范流程。 主要抓好了“四个规范”和“五个统一”:即规范账户设置,规范票据管理,规范核算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票据审核,统一财务核算,统一合同审批,统一信息公开,统一材料归档。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不仅监管住了资金,盘活了资产和资源,更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实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四、操作到位,严明责任。 主要做到“三个实行”:一是实行岗位问责。以党委红头文件形式明确“一站两中心”工作人员,将工作职责、有关制度、操作流程张贴上墙,做到专人有责任,对岗位失责人员严格责任追究,使岗位问责落到实处。二是实行网络管理。按照市纪委软件要求,严格规范程序,对村级所有的开支都要按不同科目输入电脑,进入微机管理,实行限额入账,切实把好支出关。三是实行阳光操作。对于村集体“三资”监管情况不定期地进行公示、公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违者严查不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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