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临纪发〔2012〕5号
关于印发临川区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
派驻廉情监督组的实施方案(试行)的
通 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关于临川区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廉情监督组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川区纪委
临川区监察局
2012年5月18日
主题词:重点工程 廉情监督 实施方案 通知
中共临川区纪委办公室 2012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60份)
关于临川区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
廉情监督组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督,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最大限度降低腐败发生率,决定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廉情监督组。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廉情监督的项目、单位及时间界限
(一)廉情监督的项目:区政府投资性重点工程项目(首批派驻廉情监督组的建设项目为2012年度在建和新建的14个建设项目。
(二)廉情监督的单位:重大建设项目涉及的牵头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资金使用拨付单位及其他协办单位。
(三)廉情监督的时间界限:一般从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后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二、廉情监督组的组成及分工
派驻廉情监督组以兼职方式履职,在区纪委监察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区纪委监察局负责。首批共成立2个派驻廉情监督组。组成人员及监督项目如下:
第一组
组长:万建辉
组员:万继平 周旻迪 江华
派驻项目(共7个):
1、抚吉高速临川连接线
2、抚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3、欧米亚葡萄酒庄
4、旧城改造(二期)
5、宜惠渠、跳石渠清淤工程
6、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场)
7、章舍路网工程
第二组
组长:全文琴
组员:徐顺洲 熊桃珠 熊丽琳 黄国才
派驻项目(共7个):
1、建设中路公园中路改造
2、新城区电网改造工程
3、临川腾桥110KV输变电工程
4、公园东路南延伸段
5、学府路东延伸段
6、建设路东延伸段
7、临川宾馆
三、廉情监督的事项及重点
廉情监督的主要事项为监督工程项目实施中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项目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进度情况;执行财政、审计等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情况等。其重点为:
(一)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项目建设用地是否经过批准,手续是否合法、规范、完善,是否存在未批先用等问题。
(三)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四)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五)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施工项目班子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合同,是否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确保工程进度,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六)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工程是否存在严重超概(预)算等问题。
(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是否建立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及公告制度。
(八)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履行《廉政合同》约定责任,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
四、廉情监督的环节和方式
(一)廉情监督的环节:重大项目建设的可研、立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及使用、施工许可、工程管理、质量、造价、安全监管等环节。重点对工程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
(二)廉情监督的方式:过程监督、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受理信访等。
五、廉情监督组的职权及职责
(一)廉情监督组职权
1、查阅建设项目所有资料;
2、参加研究监督检查项目的有关会议;
3、参与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建设过程的监督;
4、询问项目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5、提请并督促被监督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6、接受单位、个人对项目建设的反映。
(二)廉情监督组职责
1、建立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台帐(见附件1),随时监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建立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实施台帐(见附件2),重点监控项目采购情况;
3、每月向区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监督工作情况;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受理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报告区纪委监察局,并及时向业主单位、区项目建设重点办反馈;
5、督促项目业主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6、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六、廉情监督组的工作及纪律要求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主动工作。
(二)在行使监督检查职权过程中,不准接受与项目、企业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宴请、馈赠,不准利用职权影响为自己及亲友谋取利益,不准泄露涉及项目建设和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参建单位和企业的监督。
(四)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监督检查职权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其违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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