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搜索: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临川廉政      审查调查      监督曝光      巡视巡察
当前位置:首页 > 临川廉政
临川廉政

“以案为鉴”临川区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召开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20/10/27 17:16:54 点击量:

微信图片_20200927185902_副本.jpg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9月27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章志芳出席会议并讲课;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何剑辉主持会议。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区委巡察办、各巡查组干部,各乡镇场、街办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干事,共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

活动上,全体纪检干部共同观看了《“好人主义”掩盖下的贪腐——抚州市生态环境局邓长明、丁文违纪违法犯罪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徐达俊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随后,来自区委巡察办、纪检监察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的4名纪检监察干部代表发言。

微信图片_20200927185840_副本.jpg

章志芳对“好人主义”的含义、表现形式、多发易发领域以及防范措施等进行了深刻阐述,课上大量的相关案例和工作实际生动活泼,立意高远,让全体纪检干部对“好人主义之害”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章志芳要求,防范和纠治“好人主义”,要坚定理想信念。要多补精神之钙,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自身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要不断锤炼党性。要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要勇于自我革命。严格对照“好人主义”五种类型22种表现形式,认真查摆、深刻检视自己存在的“好人主义”的问题,并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全面整改落实。要自觉尊崇制度。加强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堵塞执纪办案中滋生“好人主义”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执纪办案工作中奉行好人主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追责,使其得不偿失。

微信图片_20200927185908_wps图片.jpg

章志芳强调,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牢“革命理想高于天”的信仰、坚定“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带头防范和纠治“好人主义”,为谱写建设美丽幸福大临川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甘紫薇、徐哲)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临川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Copyright 2020 http://lc.fzlz.gov.cn/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临川区纪委 临川区监委  地址:临川区行政中心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E-mail:lcqjwxjs@126.com
备案号:赣ICP备2021000202号 临川区公网安备:36100202000313号
技术支持:
抚州市中科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