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围绕作风建设,以“三进四问”为载体,积极开展“五个纳谏”活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以及践行群众路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开展一次驻点纳谏。结合“四访送清风”,机关党员干部到联系县(区)、挂点乡(镇)、驻点村,听取群众对委局班子、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以及践行群众路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反映。
开展一次座谈纳谏。采取走下去、请进来的办法,由委局领导带领分管业务室,分别组织召开由机关、乡镇、村(社区)、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等7个领域以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组成的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对委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县级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
开展一次走访纳谏。专门开展一次走访活动,采取上门走访的形式,面对面听取老同志、“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三必访”,即矛盾多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村、组必访,五保户、贫困户、上访户必访,在乡村、街道社区、企业有威望或有贡献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必访。
开展一次信函纳谏。发出征求意见函,书面征求干部群众对委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同时,开通征求意见箱、电子邮箱、纪检微博、热线电话,采取媒体征集、短信平台等各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开展一次约谈纳谏。由委局领导采取个别约谈的方式,听取下级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同志对委局机关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县级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抚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