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
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临川区纪委监察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临纪发[2014]6号),现制定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人员
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党员干部。
二、方法步骤
(一)召开动员大会。
3月10日,在区纪委一楼会议室召开区纪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章菊华同志作动员讲话,区委第五督导组组长章荣义同志讲话,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周晓福同志主持。
参加会议人员:区委第五督导组成员;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党员。
(二)开展民主评议。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党员。
评议的主要内容:对区纪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区纪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对从本单位调出任职不满一年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转该同志所在部门(单位)督导组。
民主评议有关表格在动员大会前发放填写,会前投入会场指定票箱,交区委督导组回收汇总。
(三)开展学习教育。
1、组织集中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班子成员采取封闭式学习,立标杆、作示范,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学习的重点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委三届十四次和十五次全会精神、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卫书记在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周泽民同志在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系列精神。研读书目:《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同呼吸才能心相印—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信念之光》。
2、组织专题讨论。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三转”工作结合一起来进行。一是按中纪委、省市纪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二是按区委的要求深入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我的群众观”专题学习讨论。
3、组织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采取廉政党课、组织观看廉政专题片、参观抚州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深化党的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规纪律意识。
4、组织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瞻仰革命烈士墓、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请老党员讲党史、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弘扬苏区精神、改进工作作风;集体观看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注重品行锻炼、养成良好作风。
(四)广泛听取意见。
深化“五民一建”工作,巩固和扩大“宣讲政策、服务基层”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组织党员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聚焦反对“四风”,问效、问怨、问症、问策(问效即听取对自身作风情况的看法和评价,问怨即听取对党员干部作风的怨言和怨气,问症即听取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和症结,问策即听取改进作风的对策和措施),直接深入群众中听取意见。具体做好“五个一”工作。一是开展一次下访纳谏。巩固“宣讲政策、服务基层”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进村进到农户,进社区进到民居,进企业进到车间,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下访纳谏要做到“三必访”,即矛盾多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村、组或班组必访,五保户、贫困户、上访户必访,在乡村、街道社区、企业有威望或有贡献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必访。二是开展一次座谈纳谏。分层级、分类别召开若干个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对委局班子、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三是开展一次走访纳谏。班子成员专门开展一次走访活动,采取上门走访的形式,面对面听取老同志、“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开展一次信函纳谏。发出征求意见函,书面征求干部群众对委局班子及其成员加强作风建设意见。同时开通征求意见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采取媒体征集、短信平台以及“民声通道”、“行风热线”、“网上在线交流”等方式听取意见。五是开展一次约谈纳谏。采取个别约谈的方式,主要领导干部听取班子成员、下级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也要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班子成员注意听取分管部门的意见,也要听取基层部门的意见。
三、有关要求
1、要做到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各纪工委书记以及室主任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部署亲自过问、亲力亲为,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落到实处。
2、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虚心接受下访、走访、座谈等所纳谏到的意见,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
3、要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教育实践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
4、要合理安排好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工作需要,应向主要领导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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