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不折不扣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若干规定,促进干部作风根本转变。
带头落实。区委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对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减少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公车使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将“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区纪委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格节日期间廉情监督的通知》,明确了节日期间不花公家之财搞个人感情交易,不用公家之车走亲访友,不借公家之名办私事等纪律要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带责执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公车管理,实行公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和“四定四查”管理,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一律先停职再处理;规范公务消费,在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软件中,禁止高档烟酒、菜肴和礼品、土特产,严把公务消费“廉洁关”;强化廉情监督,通过手机短信提醒党员干部“相聚不忘‘八项规定’,过节更应倡导廉洁”。
带队督查。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从阶段性工作向经常性工作转变,通过自查自纠、定期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纪委先后派出16个明察暗访督查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以及媒体记者有序参与,重点督查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以钱为赌注”的娱乐活动、公车私用、同城公款吃请等行为。全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促进“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2013年,区四套班子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430余次,同比增长19.7%;召开全区性工作会议同比下降33%;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文件同比减少24%;全区接待费用同比下降25.2%。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党委、政府和纪委工作的信心度、满意度,树立了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陈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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