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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五措并举 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3/7/23 18:11:14 点击量:

近日,中央、省、市纪委先后召开和下发了关于加强查办案件安全工作的会议和通知,市纪委还制定了《关于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为此,临川区纪委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主动作为,采取五项有效措施,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

领导重视,建设规范场所。全市查案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后区,区纪委立即将会议精神在区委常委会上作了专门汇报,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行政中心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仍然调剂出16间房间划给区纪委,作为查案谈话室和纪工委办公场所。区纪委成立了办案谈话场所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规范化建设要求,安排设计了5间谈话室和1间监控医务室,8月中旬可投入使用。

强化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先后召开了区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会和全区纪委书记座谈会,专题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工作批示的通知》、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省案件事故通报,并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进行了查案安全教育。区纪委随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了查案安全工作重要性;明确了查案安全工作责任;重申了办案纪律要求,特别要求调查组在调查谈话时务必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在一楼办公室谈话、必须有2名以上办案人员在场、在对调查对象谈话结束后必须由谈话对象所在单位的纪检工作负责人或其家属接回或办案人员将其安全送到家。

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成立全区办案安全工作督查小组,从办案工作纪律、办案工作安全、陪护工作细节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查找出的“安全盲区”,全面进行整改。针对目前规范的谈话场所还在建设装修阶段的实际情况,在行政中心一楼设立了两间临时谈话室,确保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的安全;同时还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和审理等办案流程,不折不扣执行办案纪律“六个严禁”,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电子建档,建立陪护队伍。在现有陪护队伍人才信息库的基础上,再从本委机关和各乡镇精心挑选了陪护经验丰富和政治素质可靠的优秀党员和公务员,充实完善了一支优良专业的陪护队伍,组建了由100名优秀干部组成了陪护队伍人才信息库,并将个人信息全部录入电脑,建立了电子档案。临川区纪委百人陪护队伍主要由机关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优秀党员和新考入公务员等人员组成,其中女性23人,新考入公务员12人,有丰富陪护经验的干部69人。

完善制度,筑牢安全“铜墙”。将原有的查办案件安全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整合,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两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办案纪律“六个严禁”》、《办案人员纪律规定》、《办案安全工作制度》、《办案安全督查制度》、《办案保密制度》、《陪护人员职责》、《陪护人员纪律》等13项制度和纪律要求,主要包括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强化办案安全和保密纪律,规范“两规”“两指”对象陪护工作等内容,从细节着手全面筑牢查案安全工作的制度防线。(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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