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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文件

《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2/7/5 17:32:22 点击量:

中共抚州市临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

 

临纪发〔20126

 

 

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和区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现将赣纪办发〔20122号《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党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重点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公开程序,增强公开效果,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区纪委将把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临川区纪委

2012517

 

 

主题词:党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12    转发    通知

抄送:中共抚州市纪委办公室

中共临川区纪委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50份)

 

 

 

 

 

 

 

 

 

 

赣纪办发〔20122

 

 

 

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党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纪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

现将《2012年全省党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西省纪委办公厅

2012321


2012年全省党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党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和《2012年全国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按照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方针,进一步探索规律,创新形式,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着力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做好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有关工作,以党务公开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1.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巩固和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成果。认真抓好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要分类制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已经制定公开目录的要结合实践修订完善,使目录更加符合实际和党员、群众的需求。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公开目录进行公开,突出关注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严格公开程序,增强公开效果,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2012年底前要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100%覆盖。

2.提升党务公开各项制度执行力。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细化相关规定,健全配套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

3.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将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注重结果运用。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做好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

1.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实行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全省将建立若干个省级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各设区市也要相应建立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要切实加强对联系点的工作指导,认真总结联系点在党务公开工作基本原则、制度规定、方式方法、工作程序以及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联系点先行先试、示范引导的作用。

2.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依据党内法规和本地实际,科学确定党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涉及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事项,以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情况。重点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依照严谨、规范、简捷的原则,健全完善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实施公开,分级分类按规定审核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方式,认真收集、处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归档管理等工作。

4.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探索和完善党的地方组织党内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代表、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地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以及党委部门重要会议制度、地方党委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局域网等公开形式。积极搭建公开平台,回应社会关切,按规定建立健全地方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党建网站、党报党刊、党务公开栏等载体建设。

三、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1.推进县委权力规范化运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严格按照县委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解决超越职权、职权交叉、党政不分、权责不清特别是县委书记权力过于集中等突出问题。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权力运行各环节,落实和完善工作评价、考核评估、民主评议、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县委权力运行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注重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向乡镇、县直单位延伸,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立体化网络。

2.加大县委权力运行公开力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要项目、重点工程等事项,都要按照要求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不得半公开、假公开或不及时公开。聘请县委权力公开透明工作监督员,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力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加强县委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注重与加强县委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有机结合,从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排查县委各项职权运行风险点,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分类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做到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监控有力,切实防范权力运行风险。

4.探索对党政正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县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权限和程序。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优化权力结构,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四、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市、区)纪委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联系乡镇工作的纪工委和乡镇纪委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日常监督,推动工作开展,保障公开效果。

2.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通过调研、检查、考核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推动工作。省纪委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3.搞好统筹推进。稳妥推进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其他.各类公开协调发展,注重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整合公开资源,把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各设区市、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要将2012年党务公开有关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127日前报送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2012年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内 容

项 目

设区市

县(市、区)

备注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党委(党组)书记或副书记担任组长(个数)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其他班子成员

担任组长(个数)

 

 

 

党务公开工作机构

建立党务公开专门工作机构(个数)

 

 

 

有专门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个数)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

制定基层党务公开目录指导意见(个数)

 

 

 

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个数)

 

 

 

基层党组织(总数)/实行党务公开(个数)

 

 

 

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

已开展党的地方组织

党务公开工作(个数)

 

 

 

设区市建立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

联系点(个数)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县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

执行情况公开(项数)

 

 

 

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次数)

 

 

 

 

填表人: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填 表 说 明

 

1.“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党务公开工作机构”栏:设区市填“是”或“否”,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情况。

2.“制定基层党务公开目录指导意见(个数)”栏:设区市填“是”或“否”。

3.“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个数)"栏:填写时参照《意见》规定,即:“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党委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其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

4.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不填写本表,请在年度专题报告中注明所辖各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统计情况。

5.请各设区市于7101110前分别将上半年和本年度党务公开工作统计情况(统计时间分别截止20126301031),报送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主题词:党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12年 通知

抄送:中央纪委办公厅、七室、党风室

中共江西省纪委办公厅                    2012328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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