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川区纪委严肃查处了荣山镇新安村王盛忠骗取、侵占他人低保款问题,现通报如下: 王盛忠在任荣山镇新安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会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侵吞低保款共计35390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王盛忠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2018年6月29日,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盛忠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通报强调,当前,脱贫攻坚正处于攻坚克难、决胜决战的关键阶段,仍有许多“硬骨头”要啃,必须尽锐出战,一以贯之、从严从实从细抓下去。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亮剑,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实突出问题,严治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