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大岗镇做实做细“早、严、查”三举措,全面推动我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做好禁捕工作“早”动员。我镇第一时间召开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专题部署会、调度会,并在全镇范围内张贴《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和宣传横幅,下发《大岗镇禁捕退捕告知书》,推动各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分级分段划定禁捕水域网格范围,明确监管范围和工作职责。 确保禁捕工作“严”落实。镇纪委联合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综合执法等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全镇范围内捕鱼人员存有船只、渔具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督促村干部与捕鱼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200余份;实地走访集镇农贸市场水产摊位、饭店,宣传禁捕退捕政策,并督促商贩严格落实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渔获物。 加大监督力度“查”成果。镇纪委立足“监督再监督”定位,及时跟进监督,对禁捕退捕工作责任书签订、政策宣传、标识牌设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执法队等职能部门对重点水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无死角巡查,加强对夜间时段的偷捕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我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共收缴地笼100个,收缴违规垂钓鱼竿200余支,查获2名李渡籍村民在抚河流域礁石拦河大坝附近进行放鱼网捕捞行为,目前已将该2名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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