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在省监委召开的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上,19名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特约监察员领取聘书后“上岗”履职,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将主要承担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等职责。 设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省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以来,省监委聚焦“敢于担当负责、积极反映真实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的标准要求,在选聘标准、人选来源、履职要求上作了进一步研究,合理确定了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经多方推荐、主动了解、深入考察、反复比选、集体研究,最终确定了人员名单。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受聘的特约监察员能敢于监督、敢于提建议,以履好职尽好责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改进工作、防范风险,帮助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当天,省监委还组织开展了相关培训,向特约监察员介绍江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解读特约监察员责任、权利、义务及相关制度,演示信访举报处置流程、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操作等,帮助特约监察员更好履职尽责。 特约监察员拥有的是监督权力,承担的是党和人民的信任重托。当天活动结束后,特约监察员纷纷表示,将珍惜荣誉,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政治高度,从巩固发展我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目标出发,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履行好肩负的重要职责,帮助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江西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2019年2月,省监委聘任了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过去四年多来,特约监察员们认真履行监督首责,通过各种形式帮助省纪委省监委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