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临川区委批准,临川区纪委监委对临川区财政局原副局长周旻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旻迪在担任临川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主任、财政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和购物卡,在操办儿子婚事和乔迁新居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送给的现金,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违反工作纪律,在评审工程项目中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周旻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受贿犯罪,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 2020年1月 7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区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周旻迪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同月8日黎川县监委以受贿罪将周旻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