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7月2日至8月31日,对区委党史办党支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10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党史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办在思想政治建设、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党史办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工作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区委开展巡察工作,既是区委对我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也是对我办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党史办党支部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1.高度重视,班子带头、全员参与整改。党史办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之一。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与区委巡察组沟通衔接,多次召开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修改把关巡察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对照检查等材料,全程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发挥“头雁效应”,主动担当,认领具体问题整改;主动多方面了解情况,分析原因,细化举措,调度进展,加快整改。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家齐心协力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地方志、党史工作持续稳定的强大动力。 2.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责任分解。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党支部负责人、主任魏会华同志为组长,肖玲芬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召开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党史办党支部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建立清单,报巡察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正式文件,部署整改工作。 3.多次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梳理归集有关资料。对照问题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多次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重新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经过近两个多月的共同努力,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整改情况 (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紧的问题。我办于2018年11月4日下午召开班子会,研究制定了《党史办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及《党史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由黄川检查监督干部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严禁抄袭,学习情况列入年底单位考核内容。同时,到新华书店征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新时代面对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发放到每位干部手中,大家平时业余闲暇时间自学,并定期组织了集中学习。通过自学、集中学,大家在思想认识上都有明显进步。 2.针对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支部负责人魏会华组织关系已经于2018年10月30日转至区委党史办支部,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魏会华当选为党史办党支部书记,配齐配墙了支部领导班子;二是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三是研究制定了《党史办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支部议事原则、表决形式等,完善决策保障机制;四是研究制定了《区委党史办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加强本办领导班子建设,形成既民主又集中的氛围,更好地发挥班子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3.针对意识形态重视不够问题。党史办支部班子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已于7月设立新的独立的会议记录本,规范会议记录,留存照片资料;巡察后,我办开通了“临川史志”微信公众号,分享史志工作动态,开展党史宣传,传播红色文化,弘扬优良传统。 (二)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4.针对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紧问题。一是将党建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将其与党史宣传、党史编研、年鉴编纂等业务工作放到同样重要的位置,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巡察后,已经完善党建阵地建设,党建活动室里《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党支部工作职责》《“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制度牌都已上墙;三是结合党史工作做好党建宣传工作,在走廊上开辟了党建文化宣传阵地,制作了党建文化宣传栏,营造了“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的浓厚氛围;四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不再出现代扣党费现象,加大对党员的教育力度,提高党员积极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等,不断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及严肃性;二是以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性文件,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性素养,增强参与组织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支部班子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计划和目标具体化,化虚为实,开拓创新,多开展自选活动;四是积极参与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掌握规范支部活动的程序和组织方法,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切实提高我办干部的党务工作能力。五是牵头组织红十字会、工商联、旅发委党支部联合开展“学党史、知党情,不忘初心跟党走”的“党员固定活动日”联合活动,①诵读红色家书——傅烈“绝命书”,收获前行的力量;②参观我办“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红色文化长廊,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坚定“不忘初心跟党走”的决心;③踏寻先辈足迹,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李井泉故居和井泉广场,强化使命担当;④重温入党誓词,激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内生动力。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6.针对机关支部对机关作风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支部班子定期研究作风建设问题,及时安排布置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入开展“四风”整治,时常“回头看”,严防“四风”反弹;三是将机关作风建设列入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监督和教育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成思想积极向上、工作务实高效、团结和谐、充满正能量的党支部;四是建成廉政文化长廊,营造清正廉洁政治氛围。 7.针对单位违规发放聘用人员补贴问题。党史办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现有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流程,防微杜渐。 (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情况 8.针对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分工明确,具体到人,做到明责、知责、守责,出了问题必须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班子成员要增强排查风险意识,班子成员间相互督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9.针对政治生态亚健康问题。一是增强公仆意识,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在推动史志工作中,视单位事业为己业,到基层了解实情,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尤其是《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将开门见山、坦诚相见,见人见事,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红脸出汗、辣味十足,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及严肃性;三是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严格管理干部,并制定了《党史办干部职工考勤和休、请、销假制度》,要求干部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请销假,相互监督,对不听党组织召唤的或者作风不正、违规违纪的干部严格教育、严肃批评;四是巡察组进驻巡察后,我办利用单位长廊建立廉政文化宣传阵地,使全面从严治党深入人心。 三、下一步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办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继续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如既往地防微杜渐;继续组织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继续加大我办党支部的核心作用,把党员干部群众动员起来,积极投身到史志文化事业、美丽幸福大临川建设。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我办党支部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丝毫不能懈怠,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各个整改问题,定期逐个回头对照;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动史志业务工作相结合,以过硬的作风促进临川史志事业更上一层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抚州市临川区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94- 8469686;电子邮箱:fzlcqw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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