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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岗镇:“现场办公”维护群众权益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9/8/19 11:46:50 点击量:

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大岗镇推行 “现场办公日”制度,通过大半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该镇决定,每个月镇主要领导必须深入到自己的挂点村现场办公两次以上。办公地点一般设在村民广场、文化中心等地,主要现场解决环境卫生和村民生活、生产困难。镇纪委还在现场办公地点设立诉求点,倾听群众诉求,畅通信访渠道。镇纪委重点开展对贫困户的回访,重拳惩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推倒阻碍扶贫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切实保障群众权益。(顾银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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