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督查组到唱凯堤、河东堤对防汛值班有关问题进行了明查暗访,检查发现:
7月8日下午1:22分,督查组发现唱凯堤圩堤桩号为70+050-73+600处无人值班,临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该区域防汛责任单位。督查组打电话询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领队胡坚,竟不知自己防汛责任区在哪里,直到下午2:16才有人到岗值班。 7月8日,临川区防汛指挥部要求各单位立即上报当晚巡堤查险人员名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川支公司未按要求上报巡堤查险人员名单。 7月9日上午11:02分,督查组发现河东堤圩堤桩号为2+100-3+700处无人值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川支公司为该区域防汛责任单位,防汛责任人为刘友旗。督查组打电话后12:50分时值班人员赶到。 7月9日上午11:04分,督查组发现河东堤圩堤桩号为3+700-4+800处无人值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川支公司为该区域防汛责任单位,防汛责任人为张华昌。督查组打电话后11:50分时值班人员赶到。 7月9日上午11:24分,督查组发现河东堤圩堤桩号为4+800-5+600处无人值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公司为该区域防汛责任单位,防汛责任人为张小林。督查组打电话后直到13:02分仍未见值班人员到场。 7月9日上午11:30分,督查组发现河东堤圩堤桩号为5+600-6+400处无人值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公司为该区域防汛责任单位,防汛责任人为刘永新。督查组打电话后直到13:02分仍未见值班人员到场。 7月9日晚上22:35分,督查组发现中洲堤圩堤桩号为16+600-19+600处无区直防汛责任单位人员值班,临川区烟草专卖局为该区域防汛责任单位。 7月9日晚上23:02分,督查组发现唱凯堤圩堤桩号为23+260—24+060处无区直防汛责任单位人员值班,临川区信访局为该区域防汛责任单位。 为严肃防汛纪律,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对临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成临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立即整改,严格值班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将处理结果报区纪委;责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川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川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公司,严格防汛值班制度,并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将处理结果报区纪委;责成临川区信访局、临川区烟草专卖局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并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将处理结果报区纪委。
通报强调,7月9日12时30分,我区已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II级应急响应,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防汛救灾工作放在第一位,切实消除疲惫麻痹思想,做好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要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全力投入到防汛救灾工作中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各乡镇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加强领导,增派防汛值班人员;防汛值班室要求24小时值班,所有防汛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到岗到位;挂点乡镇的区直单位防汛人员按规定到挂点乡镇值班,切实做好巡堤查险工作。各地各单位务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区纪委将加大督查力度,对不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人员不足额到位、防汛准备工作不到位,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巡堤查险,将严格按照防汛纪律进行严肃处理,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主要领导实行严厉问责。(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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