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督查组对部分区直单位干部作风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明查暗访,检查发现: 2019年5月21日上午8点30分,区纪委督查组发现临川区粮食局干职工刘新文未签到。 2019年5月23日下午5点10分,区纪委督查组发现临川区公路分局驻上顿渡镇东殿村联心小分队成员郑国平未在岗。 2019年5月28日上午11时10分,督查组发现桐源乡干部伍国辉未签到未在岗。 2019年5月29日下午2点40分左右,区城投公司、区市场建设投资公司驻河埠乡郑家村“连心”小分队成员章勇锋和陈昆均未在岗。
为严肃纪律,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区纪委研究决定,对刘新文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成区粮食局立即整改,严格上下班制度的执行,并对刘新文作出相应处理,将处理结果报区纪委;对郑国平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成区公路分局立即整改,严格上下班制度的执行,并对郑国平作出相应处理,将处理结果报区纪委;对桐源乡干部伍国辉给予全区通报批评,责成桐源乡对伍国辉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区纪委;对章勇锋、陈昆二人给予全区通报批评,责成区城投公司、区市场建设投资公司对章勇锋、陈昆二人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区纪委、区委“活动办”。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层层传导压力,使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效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作风整顿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厚植我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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