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督查组先后对各地各单位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2月12日上午10时20分,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周谋未打卡未在岗;2月14日上午9时,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周谋、万绍东、朱勇、丁刚、廖建之、王红梅等6人未打卡未在岗。 上午11时02分,秋溪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廖彩红未在岗。 上午11时04分,区农业农村局熊萍(能源办工作人员)、朱岚(原农业开发办工作人员)未签到未在岗;下午15时34分,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张玉堂、吴梅阶未签到未在岗。 为严肃纪律,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对区环保局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责成区环保局对周谋、万绍东、朱勇、丁刚、廖建之、王红梅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区纪委;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对熊萍、朱岚、张玉堂、吴梅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区纪委;责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秋溪镇卫生院廖彩红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区纪委。(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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