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贪局转隶到监察委后,面对全新的工作内容,作为转隶人员的我,最初的“无所适从”早已在忙碌的工作中被“有何不足”的压力所替代,探讨的话题不再局限于贪污贿赂,更增添了党章、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纪检监察业务相关内容,目标也从 “惩治犯罪”转为“治病救人”。
“小陈,你对XX局涉嫌违规报账有什么意见?”
“从目前的证据材料看,我觉得涉嫌违规报账应该可以认定。同时,2016年的招待费用到现在才来报账,并且发票的开具时间是2017年,点菜单中的菜品也有点不合常理,这些费用是不是真实发生的呢?”
“嗯,你的分析有一定道理,但仅从目前的证据材料还无法判定,我们是否可以从酒店寻找突破口?”
在临川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里,通过与毛文林主任等人对案件的反复讨论,让我感受到纪检监察干部严谨、规范和细致的工作作风。这是我第一参与执纪审查,在这个案件中,全室同志齐心协力,整个调查过程有条不紊,比较顺利地查清了违纪事实。
“在这起违纪案件中,我们不仅要建议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建议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毛主任一边审核我写的初核报告一边说道。
“哦,我明白了,除了黄某某,对分管领导也应该问责。”
“你只回答对了一部分,除了本单位人员的责任,财政局相关人员在审核报账资料时把关不严,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外酒店提供了虚假消费账单,还要对其进行处理。”
“酒店也要处理?可酒店根本就不是我们的问责对象啊?”
“我们虽然不能直接对酒店问责,但应该责成财政局公务消费监管部门依规对其进行处理。这样可以更好地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看到我一脸疑惑,毛主任耐心地跟我解释。
转隶,转变的只是工作岗位和身份,不变的是与反腐败斗争到底的职责和使命。转隶后,虽然都是从事办案工作,但随着岗位的变化、角色的转换,思想理念、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也应该全面更新。
之前,检察院的办案经历让我满怀信心;可通过第一次执纪审查,才发现自身仍有许多不足和需要学习的地方,对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也让作为纪检监察新兵的我逐步适应了全新的工作思维和方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在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中练就过硬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