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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临川通报1起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典型案例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8/3/7 16:31:26 点击量:

罗针镇财政所所长李根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问题。

李根祥于1997年3月至今任罗针镇财政所所长,副科级。2014年4月24日,李根祥因公车私用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0月8日上午8时许,李根祥驾驶牌号为“赣FZ2086”的公务用车载其侄媳妇博爱玲,从抚州出发,途经316国道前往金溪县邵× ×(老中医)家中就诊。之后,从原路返回抚州家中。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区委同意,给予李根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罗针镇财政所所长职务。(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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