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主任科员顾皇云同志违反工作纪律,“为官不为”问题。 2017年2月以来,顾皇云身为区水利局党委委员、分管河道采砂和信访工作,违反工作纪律,在变更龙溪镇采砂点位置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当地社会稳定因素,对当地社情民意不了解,在没有与龙溪镇政府沟通协调并重新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同意赣抚公司临川分公司和采砂户张xx变更、建设新的采砂点,导致龙溪镇雷李村村民因“变更建设新的采砂点”问题多次上访,给当地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区委同意,给予顾皇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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