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临川区纪委实名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腾桥镇潭下村党支部书记邹云国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有关问题。2014年,邹云国指使村干部以虚报贫困户的方式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经腾桥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邹云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腾桥镇集源村党支部书记李仁义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有关问题。2014年,李仁义指使村干部以虚报贫困户的方式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经腾桥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李仁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腾桥镇石池村党支部委员李艳辉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有关问题。2013年和2014年,李艳辉(时任石池村会计)伙同他人以虚报贫困户的方式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共2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经腾桥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李艳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恶劣,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要强化责任担当,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定不移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不放,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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