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作风督察组分别对部分乡镇场、区直各单位及下属站所上下班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检查发现: 8月9日上午10点50分,高坪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祝勇文在办事大厅窗口上用手机浏览购物网站。 8月11日上午10点半左右,太阳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黎平、范美玲、李志华没在岗,也没有履行签到手续。 为严肃纪律,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对祝勇文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成高坪镇党委对祝勇文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查报送区纪委;对黎平、范美玲、李志华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成区卫计委对太阳镇卫生院院长万荣安进行诫免谈话,对黎平、范美玲、李志华进行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查报送区纪委。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转作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现在虽然绝大多数单位干部对遵守相关制度成习惯,但还是有极少数单位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违反作风整顿有关规定的问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切实用实际行动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全区干部新形象,在争当全市作风建设“排头兵”中共同努力。(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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