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吴嵩 俗话说:“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可明朝的临川才子吴嵩,当了一辈子的官,死时竟然无钱买棺材。你可别不信,这里有两个小故事,足以证明吴嵩的清正廉明。 吴嵩调任扬州知府时,正遇洪水泛滥。他视察了灾情后,询问老百姓,知道了这里经常发大水,便决定修堤筑坝,从根本上防御水患。可修筑堤坝是项大工程,出了人力财力,还要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这必然会损害财主富豪的利益。这些有钱人家为了讨好知府,阻止筑坝抗洪,便集资做了个大金盆送给吴嵩,说是为知府祝寿。 吴嵩说:“你们知道我什么时候的生日?告诉你们,我从来不过生日,不办酒敛财!”他们见吴知府坚决不受礼,又听他阐明了筑堤的好处,一个个无话可说,只得响应号召,忍痛让地,还把金盆砸了,捐给修筑大堤工程。人们都说:“扬州从来没有见过吴嵩这样的清官。” 当时,有三个被判了死刑的陈姓人,听闻吴嵩清廉正直,便跑来伸冤。吴嵩看过诉状,经过认真审查,觉得陈家三人很可能被有权势之人诬陷。便亲自到巡抚那里,极力为陈家三人申辩,最后巡抚重新审理了此案,确认陈家三人是受了冤枉,宣告无罪释放。 其家属见吴嵩为他们伸了冤,边准备了黄金百两以示酬谢。 吴嵩说:“为民雪冤,乃是我的职责所为,怎能接受谢礼呢。”坚决不收。 陈家人全体下跪,说:“三人之命,何止百两金?”吴嵩说:“莫坏我名声,名声比什么都重要啊!”陈家人这才挥泪而去。 这两个故事只不过是吴嵩为官的一个缩影,他的一生就都是这样的清正廉明,以至于死时还是兄弟出钱资助,才得以将他体面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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