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下午,区纪委督查组先后对上顿渡城区部分路段环境整治在岗情况及青云街道办事处、孝桥镇、湖南乡干部在岗上班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现通报如下: 区纪委督查组发现2:40—3:00期间玉茗路南段(建设路—抚八线)无人到岗值勤,该路段责任单位为区房管局,当天执勤人员为尧国辉、张俊、徐飞忠、陈志刚、尧国福、杨辉辉。为严肃纪律,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对以上六名干部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责成区房管局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区纪委。 环境整治工作是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治理是重点,加强管理,如何防止“脏乱差”反弹,确保长治久治,巩固已取得的成效更是关键。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为建设美丽幸福大临川再添一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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