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区纪委督查组分别对部分乡镇场、区直单位干部作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抚北工业园区工程部职工徐博文上午9:53分未请假,未签到,也未在岗。 2016年12月4日,区纪委督查组对上顿渡城区部分路段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上午10:50分,发现龙津南路与竹林村路交汇处车辆拥堵严重,无人值守。 为严肃纪律,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对徐博文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成抚北工业园区党工委对徐博文无故脱岗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切实加强对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日常管理,强化责任。责成相关部门对负责上顿渡城区竹林村路段环境整治工作人员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区纪委。 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使命,身先力行,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坚决落实好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作风整顿工作,以优良作风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干部作风和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在岗不履职、出工不出力、不作为、请人代岗等现象严肃查处,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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