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区纪委督查组对上顿渡城区玉茗南路环境整治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检查,上午9:10左右发现区检察院工作人员黎禄喜、上顿渡镇工作人员游琴珠、上顿渡镇洲下居委会工作人员孔征英不在岗。 2016年11月3日下午1:55左右,区纪委督查组对孝桥治超点工作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一人在岗。 为严肃纪律,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对黎禄喜、游琴珠、孔征英等3人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成黎禄喜、游琴珠、孔征英等人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该3人作出相应处理,责成区治超办就孝桥治超点工作人员无人在岗问题对相应人员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区纪委。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环境整治、治超工作人员要身体力行、积极工作、切实维护好自身形象,坚决拥护环境整治和治超这两项区委重要的中心工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有落实,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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