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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顿曝光台

关于检查发现违反作风整顿规定问题的通报(四)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7/4/20 16:59:54 点击量:

2016年8月16日晚,区纪委随机对数个乡镇场干部“走读”有关问题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所有抽查乡镇均有党政正职在乡镇住宿带班,当晚值班干部都能坚持在乡镇值班(极少数请假干部都经过乡镇主要领导批准)。其中,龙溪镇因值班住宿安排调整时间节点出现错位,致使8月16日晚该镇安排住宿值班的21名干部中,有帅文龙、付俊、邹舒蓓、曾艳等4人未到岗值班。

抽查中还发现,桐源乡对“乡镇干部每人每周住宿值班不少于2-3天”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全区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开展全区乡镇干部“走读”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试行)》(临发〔2016〕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安排干部值班住勤,“除上顿渡镇外,湖南乡、孝桥镇、抚北镇、连城乡每人每周在乡镇住宿应不少于2天,其他乡镇每人每周在乡镇住宿应不少于3天。除上级机关和统一安排的会议或公务活动外,原则上各乡镇党政正职不得同时离开本乡镇”。要进一步做好干部“走读”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对干部上班、值班、住宿等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并记录,每月公开公布。

各乡镇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作出表率,形成层层带动的良好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把握要求,落实责任,抓好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问责,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切实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管力度;要加强日常督查,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及时处理,并将问题公开通报,做到关口前移,警钟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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