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督查组对区城管局、区环卫所、区采购办等单位在申报采购垃圾清扫车过程中,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慢作为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 8月22日,区城管局副主任科员饶友明经手领取区政府办《关于解决购置洗扫车所需专项经费》的抄告之后,直至8月25日才按要求将此文件送达至区财政局,该文件在其手中滞留达4天之久。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接收委托后,制作相关招标文书时间从9月7日至9月19日长达近半个月之久,拖慢招标采购进度。 为严肃纪律,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规定,责成区城管局饶友明向区纪委写出深刻检讨,并对其予以全区通报;区采购办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机构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通报要求,全区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提升高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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