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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月活动心得体会: 严于廉洁自律乐于敬业奉献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5/5/6 11:25:30 点击量:

 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近年来,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治党治国和发展的更为突出位置,其目的在于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使党员、党员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由此按照这一要求加强自自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和永恒主题,也是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

这次区纪委组全区所有的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按照区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安排,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及中纪委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观看作风建设宣传片“永远在路上”、学习中纪委副书记刘金国同志先进事迹材料和认真读取了原徐州市政协副主席张引等四人的忏悔录。这些活动让自己看到很多、学到很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及中纪委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自己指明了方向,“忠诚、干净、担当”这六个子既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要求,又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下一步工作的行动指南。

读取原徐州市政协副主席张引、原海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李日亮、原辽宁广播电视台台长史联文、原河南省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等四人的违规违纪行为让人既憎恨又惋惜,憎恨的是他们身为国家干部,有的甚至是党的高级干部,致党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大胆妄为,让人们看了心惊心寒,他们完全丧失了党性,完全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憎恨他们身为党的高级干部在荣誉、花环环绕之中冲昏头脑,厌恶学习,不思进取,贪污受贿、渎职犯罪,损害了党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惋惜的是他们曾经都是国家大政方针和企业经济发展的执行者、推动者,而今他们成为身陷囚笼、失去亲朋、失去家人、失去自由的忏悔者。

习近平总书记及中纪委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那些落马官员的忏悔告诫和启示我们每个党员和干部:

一、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讲话中分别指出“正人必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大关怀、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句话一环扣一环,从个人的自身休养到最后的要求、目的都包含于其中,以小见大,富含有丰富的内容。也强调了自身建设的问题,只有自身过硬才能完成习总书记对我们所提出的要求和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很好地完成党中央交给的各项任务。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灯下黑”。“己不正,焉能正人?”只有打铁自身硬才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础。

二、要知足常乐,甘于平淡,乐于奉献。

上述落马官员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基本都是因为没能控制自己的贪欲之念,没有珍惜手中的权力,葬送了美好前途,毁掉了幸福家庭,失去了可贵的自由。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己决不可贪图财富,决不可贪图享受,不能一切都向钱看,不能搞攀比,要攀比也只能比工作、比成绩‚比贡献‚比人格,要甘于清贫,甘于平淡,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权力时,才能真正做到廉洁奉公,才能做到以清风明月般的淡然心境去演绎漫长美好的人生。

三、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塑造自身“不坏”之身。

那些落马人员无一不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逐渐丧失了反腐警惕性,最终走向了腐败犯罪的深渊。作为一名干部,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败,因此自己更应该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知识的学习,更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管好下属,把好‚民生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才是真的道理。在权利的应用上,如果滥用职权,甚至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必然与党纪国法相违背,必然走向犯罪,一旦违法犯罪,‘铁窗’就是必然的最终归宿。

四、要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要按照区委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安排,认真搞好三结合,即把警示教育与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相结合,树立正确的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加强自我约束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慎用手中的权利;要把警示教育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相结合,对照“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及时予以整改;把警示教育与本职工作相结合,通过警示教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谐临川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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