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街纪工委书记 张洪良 近期,中纪委通报,山西省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省纪委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通报精神。联想到近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的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预防腐败局局长钟志坚、已经受到查处的担任过省级纪委书记的王华元、金道铭、朱明国以及被执行了死刑的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等人和十八大以后受到查处的中纪委“内鬼”: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中纪委原副局级纪检员、原监察专员曹立新等人,实在是令人痛心,令人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多身居高位,处于党的要害部门的官员会出问题?除了体制问题外,主要是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信仰迷失,丧失党性,贪图享乐,道德沦丧。这些典型“灯下黑”破坏性极大,影响极坏。另外还有县处级等以下大大小小的一些基层纪检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原因大致同样。这些人受到严厉查处,表明中央清除“内鬼”解决“灯下黑”的坚强决心。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灯下黑”问题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已引起各级纪委的高度重视,给我们所有纪检监察干部敲响警钟。临川区纪检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非常及时,很有必要,我们要在“警示教育月”活动中接受洗礼,净化灵魂,增强党性修养。坚决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纪检干部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明确要求,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楷模。 我们党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执政大党,自诞生之日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唯一宗旨。党的纪检组织就是为了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而成立,是党内的专门监督组织机构。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赋予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神圣而光荣的使命,这是历史的选择。每个纪检干部都应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做好一个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纪检干部,首先必须是一个对党忠诚、自身干净、守纪律、讲规矩的楷模,然后才是执行纪律的忠诚卫士。 纪律就是规则、规矩也是法则,党章就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习近平同志讲: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规矩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不管你过去有何成绩,只要踩了纪律“红线”,都要受到惩处,对于纪律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军队打胜仗,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 王岐山同志讲: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不是抓小偷,我们的职责就是依纪进行监督执行问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党的纪律摊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一把戒尺量始终,紧瞪眼,勤伸嘴,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而作为执行纪律的纪检干部必须是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否则,纪律、规矩就真的成为“墙上草”、“纸老虎”、“稻草人”。 选好用好一个纪检干部,必须严把入口关。纪检干部是党的干部的重要组织部分,肩负党的忠诚卫士之责,不能随便安排人进入纪检监察机关。俗话说秧好一半禾,根正苗红就会保证纪检干部队伍具有高度的纯洁性,所以选拔纪检干部必须把那些党性强、品行好、守纪律、讲规矩、敢碰硬的人进入纪检队伍。要全面提高知人识人能力水平,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选拔出来的纪检干部过得硬、立得起,经得起考验,担得起使命。 打铁需自身硬,这是很朴素的道理,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纪检干部肩负反腐倡廉的重任,必须是一支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行动有力的队伍,是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可信任的队伍,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你在监督别人,同样别人也在监督你,所以每一个纪检干部一定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把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信任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沉甸甸的责任。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纪检干部,要比别人要求更高、更严。党员干部不能等同一般老百姓,执行纪律要比一般老百姓严格,而纪检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纪律执行者,所以执行纪律要比一般党员干部更严格。我们所有的纪检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不辜负党组织和人民群众重托,切实担负起历史赋予的使命,做守纪律和讲规矩的楷模,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做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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