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抚州市纪委召开县(区)纪委书记和市直纪工委书记座谈会,学习传达中央纪委、省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廉洁过节”,严防“四风”反弹。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要求的落实,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六不一带头”,即不收受“红包”和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不滥发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不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公款接待旅游;不公款吃喝或公款安排健身、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培训中心休闲娱乐等;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会议强调,各级纪委(纪检组)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紧盯中秋、国庆这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收送“红包”节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在防止收送实物的同时,要善于发现并查处以网购派送、购物卡、提货卡、预付卡及异地提取等用公款“隐身”送节礼的新问题;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市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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