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笔者认为,干部实绩是评价和提拔使用乡镇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客观、科学地评价乡镇干部实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尤为重要。根据多年的乡镇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当前评价乡镇干部须做到“五看五防”。 一看真实程度,防止虚报浮夸。首先,要从防止虚报政绩出发,完善考核指标。必须增强指标体系的防假治假功能,充分考虑指标间相互存在的联系,使各项指标相互制约。其次,要从保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出发,建立指标运行监控机制。要在完善信息反馈、分级监督等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综合运用年度考核等多种监督方法,加大对指标运行质量的监督从检查。同时,还要从民主出发,增强群众参与“评绩”的程度。 二看工作基础,防止分割历史。评价乡镇干部的实绩,不能只看现在,还要看过去。过去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干部自身过去的情况;另一方面是上任干部的实绩。同时,还要看一个干部所得成绩难度系数。 三看工作特点,防止畸重畸轻。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甚至同一个单位的不同业务处室之间,因工作性质不同,其工作方法、表现形式、社会影响也会有所不同。有的表现为“显绩”,有的表现为“潜绩”。“显绩”和“潜绩” 都很重要,不能重“显绩”而轻“潜绩”,应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做好基础性工作、防止短期行为角度考虑,应该更加注重考核“潜绩”。 四看现实条件,防止简单类比。不能就实绩比实绩,只进行简单的横向比较,而应该采取综合比较的办法,对工作实绩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分析评定。既要看实绩本身,又要看与实绩相关的因素和条件。 五看综合效益,防止急功近利。乡镇干部既要努力创造现实的工作成果,又要确保这些工作成果能够有益于长远发展,为坚持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要看政绩的取得是否从维护全局利益出发,是否付出了与收益不相称的高额成本,是否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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