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通过强化追逃措施,完善追逃机制,不断加大追逃力度,2012年以来,共成功追捕潜逃案犯12人,并通过政策攻心,促使5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落实追逃责任,推行“终身制”。通过建立“在逃人员信息库”,把追逃工作纳入对干警个人和反贪工作目标量化管理考评体系。不断完善追逃工作责任分配制度,实行“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一包到底”的终身负责制。
加强联系合作,织牢“追逃网”。主动与公安、国安、法院、纪检等部门建立信息反馈、联系协作制度,严密监控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同时,完善网上追逃制度,利用网络技术优势加大追逃力度。要求基本身份资料明确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一律上网通缉。加强与公安技术部门的联系,不断更新上网通缉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资料,以提高追逃成功率。一旦发现线索,周密计划,组织力量,穷追不舍,直至缉拿归案。
动员社会力量,打好“攻心战”。针对犯罪嫌疑人家属挂念亲人的心态,积极宣传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耐心规劝,晓之以理。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事例,以案析法,营造声势,促使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此外,对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严格兑现承诺,依法认定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对拒不归案,抗拒侦查的,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王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