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镇“三资”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我镇一直非常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区纪委的统一布置,根据临纪发[2011]11号《关于临川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三议三审三公开”监管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清查核实各村的“三资”情况。通过调查摸底、评估确定、拍照留存、公示结果等形式,摸清了各村的家底,建立了清查台账,完善有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为了把“三资”监管工作当作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我镇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一站两中心”工作机构,各办事部门互相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通过实行“三资”监管,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更加规范合理,村集体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通过对全镇11个村的清产核资,共摸清集体资产312.4万元,清理合同19份,严格控制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做到收支两条线。(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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