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纪发[2012]2号
中共临川区纪委 临川区监察局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26号)、江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中纪发[2011]26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赣纪办发[2011]6号)、江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通知》(赣纪办字[2011]61号)以及市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我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我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适应全区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二、总体目标
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使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进,为深入推进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乡镇纪检组织设置
乡镇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内监督机构,在乡镇党委和区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由同级党委委员担任的,其委员职务排序排在党委副书记之后。设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享受正股级待遇。专职纪检干部1-2名,由乡镇在编干部担任。
(二)选优配强乡镇纪委干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选好乡镇纪委书记。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区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区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副书记的任免,要事先征得区纪委的同意,并报区纪委备案。乡镇纪检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专职纪检干部的调整,乡镇党委需事先征得区纪委同意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
为切实保持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稳定,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应任满一届。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必须交流,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新任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异地交流任职。
(四)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
1、明确主要职责。乡镇纪检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指导所辖纪检组织的工作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突出工作重点。乡镇纪检组织要围绕乡镇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情况有效监管的制度。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乡镇、村民主选举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保证农村基层廉洁履行职责。
3、确保工作时效。乡镇纪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业务上。乡镇纪委书记应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要注重发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乡镇纪委委员作用。建立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学习调研、工作例会等制度,规范信访、案件检查等程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内部管理水平。
(五)切实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管理
1、加强教育培训,注重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区纪委监察局要把乡镇纪检干部纳入培训规划,重点对乡镇纪委书记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有计划选派乡镇纪检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或参与办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2、建立和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要把对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制度,接受评议。
3、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乡镇纪检干部要做到“五严守、五禁止”,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适合从事乡镇纪检工作的,予以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4、建立和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应向区纪委常务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促进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5、关心爱护乡镇纪检干部,支持乡镇纪检干部大胆履行职责,维护乡镇纪检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纪检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注重树立和宣传乡镇纪检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执行区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
(六)积极推进村级纪检组织建设
全区行政村党的支部委员会要设立纪检委员职务。各村委都要建立纪检监督小组。纪检监督小组接受乡镇纪委和村支部的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主要以乡镇纪委指导为主。纪检监督小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纪检委员兼任,其他成员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纪检监督小组产生后,经乡镇党委审批,报区纪委备案。
(七)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
1、乡镇纪委要悬挂牌子,配备独立的办公室,安装举报电话,配备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必需的办公设备。
2、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乡级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
3、乡镇纪检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为确保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兼任,负责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认识,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支持力度。要成立专门机构,并报区纪委备存。组织、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区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
(三)示范先行,以点带面
拟定连城乡、腾桥镇、东馆镇、唱凯镇等4个乡镇为全区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示范点。在2012年5月31日之前,四个示范点全部到位。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并在总结示范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全区其他乡镇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工作全部到位。
(四)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在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过程中要给予组织、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全力支持,努力形成支持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合力。各乡镇纪委要积极主动克服困难,大胆开展工作,主动向区纪委监察局和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动态督导,力求实效
区纪委监察局将对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报告工作情况。严格管理,深化成果。每年年初要对上一年度各乡镇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考核,逐步规范完善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
中共临川区纪委
临川区监察局
2012月4月12日
主题词:纪检组织建设 乡镇 实施方案
抄 送:区委、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劳局、
区财政局
中共临川区纪委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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