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管齐下” 优化“三资”运营 ——临川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扎实推进 邓保良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一直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重要因素。临川区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作为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以实施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方案为蓝本,突出了“区级监管、乡镇托管、村组协管、群众自管”的“四管齐下”模式,基本实现了优化“三资”运营的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 以纪委牵头,成立了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审计局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了工作专班,从事“三资”日常监管工作。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分管经管站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各村委会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的“三资”监管领导小组,设立了以村干部、村纪检委员、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代表等组成的村级资产、资源评估小组。组织有关区直部门、各乡镇纪委书记、财政所长、农经站长112人次,采取了以会代训方式进行政策培训;各乡镇对驻村、驻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对清理政策和业务耳熟能详。区纪委抽调12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三个督导组,深入到乡镇村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督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落实。 二、严格政策把关,认真清理“家底” 全面开展了“认认真真抓清理,实实在在盘家底”的“三资”专项清理活动,制定下发了《临川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并确定了腾桥、东馆、连城、河埠四个乡镇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三资清理活动全面开展。主要是严格把好“四关”:一是清查登记关。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清查,盘点,查清村集体资金、债权债务情况,按照清产登记表要求,对集体的每一项资金、资产、资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确保不重、不错、不漏,并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物相符,账实相符。二是群众参与关。在清理过程中,充分吸纳村民代表参加,进行资产评估和重估时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三是公示公开关。每个村在清查登记结束后,都在本村醒目的地方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上墙公开,进行二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一榜是将自查“三资”情况公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时间7天。接着召开村资产评估小组会议,通报自查情况,并对价值2000元以上的资产进行核实、评估,将评估结果进行第二榜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则予以认可。四是审核建档关。对公示无异议的农村集体“三资”分别设置台账,一式二份,村和代理服务中心各一份,同时对2000元以上的资产拍照留存,通过清查建档,确保资金回“笼”、资产入账、资源上册。 三、搭建管理平台,畅通代理机制 近几年,全区各乡镇都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在服务中心设立了各站所便民服务专用窗口,全程为群众办理或代办新农合、社会保障、建房等相关事宜,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各乡镇以经管站为依托,成立了以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经济合同审核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站为主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并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做到有专门办公用房、有牌子、有专门机构、有规范的制度章程、有账务凭证备案、有专门电脑和存放专柜,负责统一对全镇村集体资金委托、资产代管、资源监管。 各村在提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使用权、监督权分离原则,由村委会主任与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乡镇纪委书记监交,将清查后的村集体“三资”移交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实施代理;全面取消各村原有银行帐号,由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为各村统一开设账户,按《临川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科学、规范管理。 四、完善监督制度,实现流程再造 在清理核实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后,我区迅速行动起来,陆续建立和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在资金管理上,建立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备用金管理、票据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等6项制度;在资产资源管理上,也同样制定了资产资源保值增值、评估、审计、台帐管理、处置办法以及农村公共资源与建设招投标等6大操作程序。在资金使用监管流程上,实行“一二三四”法,即村里的各项收入一律存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的村级结算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加强支出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保证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等“三权”不变;实行会计科目、帐簿、记帐、归档的“四个统一”,确保各村的财务帐目资料全部在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管理。 在资产、资源评估处置监管流程上,规定村委会需要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提议,经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审核,并组织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签订处置合同,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审核后实施。在取得收入时,开具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发放的由区减负办监制的统一收据,然后进入资金监管程序。 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流程上,规定所有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经村“两委”会提议、村民主听证会参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1万元以内的,由村“两委”提出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后由村委会组织实施。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内的,必须到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10万元以上的到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按程序操作。然后签订正式合同,归档管理。通过各项制度和流程的建立和完善,不仅监管住了资金,盘活了资产和资源,更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实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目前,全区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立以来共进行交易项目76个,交易金额739.25万元。 五、坚持以点带面,促使成效凸显 一是摸清了村级家底,实现了“优化三资运营”目标。截至目前,全区清理村集体债权9188.73万元,村集体债务9818.57万元,村集体资产13140.44万元,村集体资源山林5339.63亩,水面5630.83亩,新审查、核准、管理村集体各类经济合同137件 。通过清理,有效解决了村级“三资”权属不清、帐实不符、承包款不收、资产暗流等问题,理顺了村级集体资产的往来关系,充实了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消除了群众疑虑,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级集体“三资”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多年来一直是引发群众信访案件重要因素。通过集中清理,对清理结果进行公开,使各村村民对自家“家底”了解更清、更细,消除了群众的误解和疑虑,使得老百姓放心把“家底”交给乡、村管理,真正做到了干部省心、群众舒心、组织放心,有效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如秋溪镇大路村,原来因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村里大小事务由个别或少数几个村干部说了算,群众无法参与,意见很大,疑虑重重。为发泄怨愤,该村村民多次到市、区上访。在我区加强“三资”监管工作以后,通过实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充分发挥了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村民后来再也没有上访。三是创新了管理机制,规范了集体“三资”管理。在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的前提下,各村委托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实行会计代理,村经济收支和“三资”变动情况由核算中心定期对各村反馈并由各村进行张榜公示,增强了村级收支透明度,减轻了村财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我区还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力度,区纪委确定腾桥镇、连城乡、东馆镇、孝桥镇四个乡镇为示范点,先行进行网络平台建设,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触摸屏相连接,方便群众查询。然后总结经验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四是扩大了基层民主,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过去村干部擅自处理集体资产资源,引起群众不满。开展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通过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实现了“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比如:在腾桥镇腾桥村有一家店面,因为紧贴抚城线省道,位置十分优越,以前年租金就1万余元,今年8月份通过镇里的公共资源交易站招投标,现在的年租金达到了2.3万元。在腾桥镇的石塘村,有一座塔坑水库,原来以4万元发包,这次经过招投标,现在的承包费达到了7.5万元。再如连城乡的大升村,村委会想出卖一个老仓库,当时买主只出价5万元,后来经过招投标,最终以10.5万元成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通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但增加了村集体的收入,而且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作者系临川区纪委常委、第一纪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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