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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菊华:治理“红包”的几点思考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2/6/30 17:07:58 点击量:

 治理“红包”的几点思考

章菊华

 “红包”,顾名思义,包着钱的红布包或红纸包。就传统文化而言,它是人们“礼尚往来”的产物。不知从何时起,“红包”变了味,“红包”不红了,成了反腐败的对象。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治理的“红包”就是特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或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有人对“红包”有过这样一段形象的比喻:“红包”是“高压线”,千万踩不得;是“地雷”,千万碰不得;是“毒酒”,千万喝不得;是“美女蛇”,千万亲近不得。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就是收了一颗“定时炸弹”。

从对每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情况来看,大多数领导干部都是从收受“红包”开始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当前,收送“红包”的现象愈演愈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红包”渗透的范围越来越广,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红包”;二是“红包”的形式越来越多,包括各种货币、存折、股票、购物券等,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三是“红包”的份量越来越重,根据谋利的多少、难易的程度和权力含量的大小,“红包”的份量也随行就市,待价而送。四是送“红包”的方式越来越巧。从过去盲目的“狂轰滥炸”,到现在锁定目标的“定向爆破”。总之,“红包”在现实生活中已成为一股暗流,一种流行病。“红包”是腐败之源,揭开它精美的外包装,其实质就是一种权钱交易。

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传统观念潜移默化的渗透。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原因,送“红包”的传统民俗逐步渗入到党内生活和政务活动中,成为向领导干部拉关系、联络感情、行贿受贿的形式之一;二是权力运行不规范。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一些权力过于集中,滥用权和乱用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认识上存在误区。有人认为自己不谋私利,公款公送,没什么问题。也有人认为送“红包”是“一对一”的隐蔽行为,正所谓“你知我知他不知”,存在侥幸心理等;四是财务管理混乱。这是滋生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的重要原因。有统计显示,近年查处的案件中,用公款行贿送礼的,数量上占80%以上,金额上占90%以上。

正是这种腐败的权钱交易,给我们党的事业、干部队伍的建设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第一,败坏了党风政风。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已成风气,不收不送反而格格不入。第二,腐蚀毒害干部。葬送了一大批有能力、有作为、有前途的领导干部。第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红包”大多来源“帐外帐”、“小金库”,这些钱往往可以逃脱财政金融的监管。一些单位和个人通过送“红包”,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市场资源分配不公,扰乱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第四,损害投资环境。“红包”泛滥,助长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正之风,引起不正当竞争,恶化了投资环境。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专项治理“红包”,刻不容缓,常抓不懈!

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我们在治理“红包”时,必须认真对待,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止。首先是“治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面对复杂的情况能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守得住原则;二是认真经常开展专项“治红”活动,把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四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对顶风作案者,一律从严惩治。其次是“治本”,主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一是深化各项改革。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增加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二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将经济活动、公务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减少权力对市场运行的干预。当务之急,我们的政府必须研究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问题的发生。

总之,抓好专项治理“红包”工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是创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的需要,是促进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是关心爱护广大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务必站在践行“三个代表”,牢记“两个务必”的高度,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慎,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我们的政府全力打造成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清廉政府。(临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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