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临川区
“三资监管”工作调研文章
12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三版以《临川:强化“三资监管” 规范农廉工程》为题,刊登了临川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章菊华的署名调研文章,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强化“三资监管” 规范农廉工程
章菊华
2011年,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统一部署,成立27个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顺利完成396个行政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工作,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有效防止了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控制了非生产性支出,避免了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近日,临川区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区”称号。
抓好“三个落实”,强化领导。一是落实机构。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各乡镇党委也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政府组建了“一站两中心”,即:公共资源交易站、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经济合同审核中心,具体负责对村级财务、资产、资源的监管。二是落实人员。公共资源交易站、经济合同审核中心分别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各村公共资源交易和经济合同审核工作;村级财务核算中心配备2至4名专职人员,负责各村账务处理、资金及“三资”台帐管理工作。三是落实办公设备和场所。乡镇政府安排“一站两中心”办公用房,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做到“八有”,即: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微机、有台帐、有制度、有业务操作流程图、有经费保障,使“一站两中心”真正成为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服务平台。
严格把好“四关”,清产核资。一是清查登记关。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清查、盘点,查清村集体资金、债权债务情况,按照清产登记表要求,对集体的每一项资金、资产、资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确保不重、不错、不漏,并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物相符。二是群众参与关。在清理过程中,充分吸纳村民代表参加,进行资产评估和重估时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三是公示公开关。每个村在清查登记结束后,都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审核建档关。对公示无异议的农村集体“三资”分别设置台账,一式二份,村和代理服务中心各一份,同时对2000元以上的资产拍照留存,通过清查建档,确保资金回“笼”、资产入账、资源上册。
突出“六个统一”,规范流程。即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票据审核,统一财务核算,统一合同审批,统一信息公开,统一材料归档。规范账户设置,规范票据管理,规范核算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不仅监管住了资金,盘活了资产和资源,更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实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做到“三个实行”,严明责任。一是实行岗位问责。以文件形式明确“一站两中心”工作,将工作职责、有关制度、操作流程张贴上墙,做到专人有责任,对岗位失责人员严格责任追究,使岗位问责落到实处。二是实行网络管理。严格规范程序,对村级所有的开支都按不同科目输入电脑,进入微机管理,实行限额入账,切实把好支出关。三是实行阳光操作。对于村集体“三资”监管情况不定期进行公示、公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作者系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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