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持续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近日,临川区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医务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该起问题是: 2020年2月3日,临川区温泉镇患者张×发、张×华父子出现发热症状,于2月3日至6日前往红桥卫生院就诊治疗,该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医生周冲,医生肖彩霞分别以感冒、扁桃体发炎将父子二人收治,其中2月5日张×发就诊时测得体温37.3°,接诊医生付青青依然对其依照此前用药静脉点滴治疗。2月8日,张×发、张×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之后张×发、张×华的家人多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红桥卫生院10名医务人员被隔离。 周冲、付青青、肖彩霞等人违反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发热病人处置的管理规定,在明知张×发、张×华父子为发热病人的情况下,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仍将其收治,导致疫情未被有效控制、不断蔓延。 经研究决定,对周冲党纪立案审查,免去其临川区红桥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按程序暂停付青青、肖彩霞医生执业资格。 通报强调,全区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把分区分级、精准管控抓实抓细抓落地,切实落实好“大检测”“防输入”“防扩散”“防集聚”的工作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毫不放松抓好防控工作,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区卫健委要加强全区各医疗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发热病人接诊、转送制度,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流行病防治相关制度,履职尽责,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对组织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临川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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