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川区纪委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这2起问题是: 荣山镇新村村干部黄国海、黎义财虚报套取国家移民项目资金问题。黄国海、黎义财身为荣山镇新村村干部,在2014年至2015年2月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虚假人员和虚假工程项目申报国家移民项目资金4万元,并将其中4310元私分(黄国海分得2000元,黎义财分得2310元),剩余的资金用于结算村集体工程款项。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黄国海、黎义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 龙溪镇梅溪村党支部书记张国太虚报套取农村低保金问题。张国太同志于2009年8月至2012年1月在任龙溪镇梅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子和儿子名义虚报套取农村低保金共计14520元据为己有。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国太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 通报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特别是基层党委要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一级压实一级,确保扶贫资金每一分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推动党的精准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扶贫资金监管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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