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纪委实名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这2起典型问题是: 孝桥镇下璜村委会会计陈小阳用公款报销私人接待费用问题。2015年12月的一天下午,陈小阳邀请其外地回抚的朋友等共计5人,在抚州市区唱歌、泡脚,共消费1450元。之后,陈小阳将上述1450元的发票以村委会接待的名义予以报销。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小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 孝桥镇中心小学校长黄文平、工会主席双文华虚报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黄文平任孝桥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孝桥镇中心小学于2013年至2016年期间,共虚报套取28739元用于支付学校在酒店的招待费和老师白喜事开支;其中,2015年至2016年期间,在双文华具体负责的工作中,共虚报套取11350元。同时,双文华在寒暑假没有参与值班的情况下,领取值班补助1560元。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文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给予双文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得心存侥幸,弄虚作假,刻意规避监督,要常悬戒尺,严守纪律红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督工作,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决不姑息。(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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