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党员干部在履行责任、干事创业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问题和八项规定中的隐形变异情况,动真碰硬,严肃查处。
纠治“四风”不停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露头就打,着力扒掉“四风”问题“隐身衣”。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38件,核查处理党员干部5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通报典型案例30件39人。尤其是严肃查处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季某利用微信收受红包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起到了较大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严格规范公车使用报告制度,共17个单位报告非工作日公车使用情况21次。严格落实廉情事项报告制度,共34人次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整治作风不松劲。选准干部作风整治突破口。今年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0件75人,党政纪处分4人。制定下发了《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综合运用约谈检讨、经济处罚、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措施,严格执行。全年开展明查暗访160余次。对检查和暗访的结果在全区范围内及时曝光,共下发问题通报32期,通报批评干部职工70人次。
专项监督敢创新。针对群众痛点、难点、堵点,大胆创新监督方式,主动把监督挺在前面,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效融合。从2018年11月开始,紧紧结合两违建房、脱贫攻坚、放管服改革和环境整治等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实行“监督每周一报”,将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置意见形成专报,分送区委书记、区长、区纪委书记和分管区领导,编发专报37期,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45人,立案1人。同时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被监督单位进行整改。下发纪律建议书16份、监察建议书5份。
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节奏不变,聚焦“五个重点”,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60件。全区立案218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35件,处分党员干部244人,其中开除党籍41人,留党察看处分14人,政务撤职处分1人,开除公职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自办留置案件7件。
一是聚焦“脱贫攻坚”。以“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护航“精准扶贫”。严格按照扶贫领域线索“当天处置、次日转办、一周调度、逐月汇总”要求,下发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18期,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活动300余次,涉及乡村两级干部两万余人。对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进行了严厉问责。
二是聚焦“扫黑除恶”。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目标锁定“涉黑涉恶”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实施重拳打击、定点清除。
三是聚焦“生态环保”。对环保、住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整治问题,快速处置生态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直查快处机制,对涉及生态环保的问题线索,实行限期办理,快速处置。
四是聚焦“医保资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医保基金问题,组建6个检查组深挖严查。通过查处医保基金问题,全年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较去年明显减少。
五是聚焦“追逃追赃”。会同公、检、法狠抓追逃追赃。圆满完成了省追逃办下达的追逃追赃任务,受到省纪委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