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全面巩固提升我镇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夯实脱贫攻坚基础,腾桥镇纪委主动扛起责任和担当,聚焦脱贫攻坚领域,切实发挥纪委作用,做到“不缺位”、“不失位”,同时强化坚督、执纪、问责。 3月中旬,腾桥镇党委、政府按照区脱贫攻坚开发领导小组的指挥布署,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愁吃”、“不愁穿”、“安全饮水”、“医疗健康”、“义务教育”、“住房安全”、“生活质量”八项指标对全镇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进行“亮”灯标示工作。“亮”灯共分为三种:红灯、黄灯和绿灯。红灯: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达标或其它任一指标不达标的;黄灯: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标且其它指标全部达标的,或生活质量不达标的;绿灯:八项指标全部达标的。通过这次工作的开展,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共标示红灯17户、黄灯5户、绿灯278户。在这项工作开展过程中,腾桥镇纪委主动作为,选派纪检监察人员,走村入户,紧紧围绕“亮”灯标示评定的八项指标,靠前坚督、检查。 通过镇纪委的介入,坚督、检查,避免了镇、村干部在这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亮”灯标示工作中的不正确履职、不严谨、不务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形式主义行为,树立起了镇、村干部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细抓、实抓的工作新气象;从而确保了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贯彻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也让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真正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冯全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