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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抚州市临川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20/12/2 16:45:27 点击量: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抚州市临川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要求,总结回顾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市政协副主席、区委书记胡领高同志作了讲话,为做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情况

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纪委区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是很不平凡且成果丰硕的一年。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区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奋力拼搏争先,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廉洁江西等主流媒体,先后对我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干部作风建设、查纠“四风”等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一)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区委始终坚持“两个维护”,保持坚强政治定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大力支持纪委监委履行职责。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区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纪委书记对3个履行主体责任不实的党组织负责人提醒约谈,集体约谈了5个履职不到位的乡镇纪委书记。坚持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先后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问责68起 96 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55人,给予党纪处分13人,第一种形态处理83人,有效压实了全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正风肃纪久久为功。全年共督查126次,下发通报 56期,通报145人,12个单位被指出问题需进行整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下发通报10起;先后查处了1起副科级干部公车私用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查处了1起违规报账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4人,并在全区通报。严格规范公车使用报告制度,共11个单位报告非工作日公车使用情况19次。严格落实廉情事项报告制度,共78人次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打造作风建设升级版”的意见,区纪委监委贴近重点工作,对5个一般性问题、5个关键问题实施同步监督,共发现问题21件,对14名责任人提醒谈话,集体约谈6名责任人,下达整改27条。对履行责任、干事创业方面存在的 “怕、慢、假、庸、散”问题坚决整治,重点查处了在管控农民违规建房工作中不力的问题,对16名责任人立案审查,并对15名责任人诫勉;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标上级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结合临川实际明确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12个方面进行集中巡察,共问责65人,其中扶贫领域党政纪处理9人,在全区上下产生强烈的警示作用。

(三)惩贪治腐形成强大震慑。全区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34件,同比增长97%;立案209件,同比增长23.7%;本委机关自办案件98件,占比46.9%;乡镇查办案件111件,占比53.1%;科级干部案件21件(正科级7件、副科级14件);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5人;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639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439人次,占比68.7%;第二种形态人次154人次,占比24.1%;第三种形态人次30人次,占比4.7%;第四种形态人次16人次,占比2.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发案单位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活动7次,以最直观、最真实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线、震慑一片的警示效应。

(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效明显。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依法严惩、除恶务尽,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在查处“扶贫贪腐”上寸土不让,受理、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5件,查处1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在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上步步深入,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8件,立案审查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2人,被省里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8件;在遏制基层“微腐败”上坚决坚定,查处村干部案件113件,占案件总数的53.7%;其中村书记60件、村主任21件、其他村干部32件。尤其是5月份,派出6个核查组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扶贫、涉恶涉黑等30件信访件精准核查,立案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人,形成了有效震慑。

(五)纪律教育全面加强。围绕作风建设、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重点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在各级新闻媒体持续发出声音。中央电视台、江西新闻联播先后3次报道我区查纠“四风”新闻;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26篇,其中人民日报1篇、中央电视台3篇、中央纪委网站3篇,《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6篇,省纪委网站7篇,江西日报3篇,江西电视台3篇;区纪委监委网站 、微信公众号共同发布信息500多篇,“勤廉临川”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700余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法用法知识、“诵读红色家书,牢记初心使命”、廉政教育讲堂“走进”央企等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及时收集各主要网站,影响力较大的论坛、博客、微博中涉及我区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加强对涉腐涉纪舆情的实时监测,以舆情早发现推动问题早处置、影响早消除。先后向市纪委报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专报》377期。

(六)利剑作用有力彰显。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切入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从政治高度考量,推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先后召开巡察领导小组会8次、书记专题会4次,研究巡察政治要求,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问题线索做出分类处置意见,不断释放巡察监督全覆盖、无禁区的强烈信号;巡察利剑直插基层,针对落实城镇低保过程中显失公平、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对全区24个乡镇场和5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城镇低保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310条,立案2人,移送1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9人,停发低保148人;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轮专项巡察梳理出问题线索20个,已整改到位15个;第二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取得良好效果;第三轮常规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存在问题39个,党的建设存在问题35个,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40个,问题线索22件,所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已列出了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要求。

(七)干部队伍忠诚担当。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主题教育活动;班子成员先后2次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上积极查摆问题,会后限时整改到位;开展谈心家访活动,班子成员分层次对干部谈心,既谈思想认识,也谈工作和生活,既谈自身问题,也给对方“把脉”,不少同志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找准了身上的“小病”,受到深刻教育;突出一线练兵,先后选调104人次参与省市纪委办案,熟练掌握了使用留置措施程序,提高了监察调查能力;先后3次集中时间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自我监督,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清查“两违”等重点工作中,对18名乡镇纪委书记提醒约谈,对2名乡镇纪委书记给予党纪处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认真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还不够强,责任清单不够明晰,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二是一些“四风”问题在高压之下改头换面、隐形变异、潜入地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上存在;三是对农村基层公权力监督体系不够完善,监督形式比较单一,基层“微腐败”时有发生,信访举报明显增长;四是对全要素使用12种调查措施研究不透,有待于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和完善;五是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新挑战,出现能力恐慌;六是巡察工作中在尺度把握、工作方法等方面还有不足,尤其是在发现问题后,处理问题线索不够及时,“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扎实。

三、2019年工作谋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区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持续推进临川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为全力推进临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

自觉学思践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精神实质,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的,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自觉的一致。

抓好主题教育。机关党总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为谁执政、为谁执法”专题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善于从中找立场、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真正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班子模范带头。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主动接受改造,推动知行合一,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信念、砥砺前行、忠诚履职的实际行动,一以贯之坚定“两个维护”,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确保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创新。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在完成各项规定性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着力把工作向深里做、向实里做,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探索完善纪委向同级党委和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要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整体情况,尽快完成对监督单位所辖各类公职人员的统计工作,摸清监察对象底数,及时发现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问题,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不断完善执纪执法贯通。建立健全各项内控机制和衔接制度,细化12项调查措施使用程序,细化各项调查措施的操作步骤、审批程序和使用要求,形成工作流程图,打通业务运行“主动脉”。完善与检察院、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工作衔接办法和审查调查工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六有”目标,扎实推进全区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和完善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成效;今年第一季度,各乡镇纪委要将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建立好廉政档案;乡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用在主责主业上,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分工情况需报区纪委备案,对不按要求落实的乡镇场党委书记严肃问责;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基层纪委“有作为”具体标准,要在实现乡镇纪委“有作为”上出成效、出经验。

(三)坚决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

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传感器”的作用,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

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尤其是要聚焦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查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等行为定期监督检查,对发现落实不力的,视情处理,决不姑息;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状况专项检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督导,防止党内政治生活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强化日常监督。深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着力在长效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抓早抓小抓准,继续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单一监督向深入、日常、主动监督转变;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监督采取有力措施,让日常监督从严、常在、常态。

推进监督全覆盖。准确把握监察对象的界定标准和管辖范围,对全区监察对象人数进行“大起底”,并建立电子档案,切实摸清监察对象的实际情况;重点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不断完善“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切实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让监督“长牙带电”。

(四)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坚持把巡察与考核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体现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有效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统筹谋划布局。按照巡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巡察“回头看”有机结合,对脱贫攻坚“回头看”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进行专项巡察,对21个乡镇和区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4个单位进行机动式巡察,贴近中心工作适时开展专项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深化政治巡察。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执行上级要求等作为重点之一,提高巡察政治站位,带着问题巡,冲着问题去,深入查找执行上的“落差”“偏差”,对执行不力、变通打折扣的行为,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该党纪处分的严肃处理,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有效执行。

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对2018年巡察发现的333条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坚持在每项巡察前进行议事协商、巡察后集中研判,提高巡察质量。

(五)锲而不舍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化风成俗。

紧盯节点钉“钉子”。 持续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紧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福利、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常提醒、勤督查、严处理,定期协调相关部门多管齐下、媒体跟进、快查快处,及时通报曝光。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握“四风”新动向,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集中2个月时间重点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

  全面提升工作效能。重点开展“纪律执行软”“群众办事难”“营商环境差”三大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对各乡镇、区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针对问题列出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定期进行量化考评并综合排名,对敷衍应付、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加大力度推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升。

(六)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紧盯重点人和事。强化对重大工程领域、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实行贴近监督,严查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实行跟进监督,严查资源交易、资金拨付、物资采购等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实行过程监督,严查变相性金钱交易、权钱交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精准运用留置措施。依法规范运用留置措施“打虎拍蝇”,是新年度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头戏”。在确定留置对象上,对监察调查的程序、标准、流程、细节和调查措施的使用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条款的适用是否准确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在移送监察机关依法起诉时,充分考量留置对象的自首、主动交待、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确保向组织自首、主动交待、积极配合调查的人员能从轻处理、减轻刑期;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以及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与监察机关留置措施的对接办法,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

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与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以及线索核查结果反馈机制破除信息不畅、体制不顺、人情干扰等问题;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问题线索移送会,成员单位互通案件信息,对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问题线索随时移送;每季度召开一次重要、疑难案件研判会,畅通法纪衔接贯通;每半年召开一次审查调查专项联席,协商联合办案、交叉办案、一体化办案,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遏制基层“微腐败”现象蔓延。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把对基层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定期督促检查,将监督效果作为基层纪委“有作为”衡量标准之一;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行为,有效形成震慑,切实减少“微腐败”增量。

护航脱贫攻坚政治任务。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严肃查处向扶贫款物“动脑筋”“伸黑手”问题;严肃查处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农村延伸。

严惩村匪村霸“保护伞”。在打“老虎”的同时,也绝不放过侵蚀群众利益的“苍蝇”。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检察、司法、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围绕城镇周边村征地拆迁、重点工程等,开展打击村匪恶霸专项活动,查处一批、撤掉一批、移送一批,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让群众更有安全感。

(八)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必须纯而又纯、坚而又坚。

着力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开展“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专题教育活动,将“思想到位、行动对标、纪律严明、规范管理”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培养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于党、忠于人民,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思想过硬。

增强执纪执法能力。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活动,开展学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活动,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纪法协同的能力水平;适时组织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期实务培训,统筹安排跟班学习,提升基层纪律审查调查能力;组织一次实战练兵活动,规范“12项”措施的运用程序和实效,强化能力提升和实践锻炼。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看德才,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真正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上来、用起来,增加纪检队伍生机活力;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对先进典型优先提拔使用。

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规则》,进一步严格审批权限,构建立体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调查程序体系,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坚决杜绝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盯住最容易出问题的监督权、办案权,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害群之马”;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作为。让我们在区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力推进临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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